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论激励性低保机制及其对现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修正
小类:
社会
简介:
我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一,目前我国收入高于当地低保线但又低于最低工资的这部分人群处于社会保障缺失状态,而这部分人口较易陷入贫困;其二,现行低保实践中存在很多“一保永逸”和养“懒汉”现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针对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问题,笔者设计出激励型机制:变“一线制”为“两线制”,从而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同时通过促使低保对象短期化流动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详细介绍:
当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面临三大问题: 第一,我国现行低保制度保障仅能够保温饱水平,而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为了更加公正、缩小收入差距、扩大内需等,我国政府应该提高保障水平。但是如果简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支出将会线性增长,同时会对社会的效率和我国财政的支出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国内外的研究都停留在“一线制”的前提下,尚未有研究设计出本文的“两线制”的模型,因此很难有大的突破。 第二,在享受低保的人群中,低保“养懒汉”和“一保永逸”现象普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最低生活保障是对传统社会救济的制度化创新,保障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要有升有降,这是制度的动态管理。但调查发现,当前低保对象普遍存在“一保永逸”现象,退出机制难以实施,动态管理有形式化倾向。 这是什么原因呢?笔者尝试设计出模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而不是像以往研究仅限于监督措施的研究 第三,当前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中,出现一个人群的保障缺失问题。这部分人群的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未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析发现,这部分人群的特点是:家庭勉强温饱,少有结余,没钱缴付社会保险,因收入略高于贫困线而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各种社会救济,容易陷入贫困。这部分人群就游离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他们显然是需要一定的保障来防止陷入贫困。而且就社会救济的原理及定位以及我们社会效率的要求,我们不能通过简单的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覆盖到这部分人群。鉴于他们的以上特征,我们只能采取一种激励性的机制来给予他们一定的救助。但是这个救助的本身已经不是那种为了保障基本生活而进行的救助,而是为了激励帮助这部分人群走出低收入困境,预防他们因为各种原因陷入到贫困的境地,最终使他们加入到社会保险保障对象中。而国内目前尚未有这方面的研究,更不可能在社保实践中覆盖此部分人群。 针对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上的一些问题,笔者尝试设计出一种激励机制,并阐述这一激励机制对我国现有低保制度的修正作用。在作品制作的过程中首先,笔者探究现有制度的问题,然后,阐述问题实质原因,接着,笔者引出本文中设计的激励性低保机制,最后,作者阐述激励机制的修正作用与不足之处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我国现行低保制度保障仅能够保温饱水平,应该提高保障水平;低保“养懒汉”和“一保永逸”现象普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社会保障体系中,出现一个人群的保障缺失: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设计出一种激励机制,并阐述这一激励机制对我国现有低保制度的修正作用。写作思路:首先,笔者探究现有制度的问题,然后,阐述问题实质原因,接着,笔者引出本文中设计的激励性低保机制,最后,作者阐述激励机制的修正作用与不足之处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文中数据来自于统计年鉴和权威网站,论文符合学术规范、编排合理,详细阐述问题原因、解决思路、实践方案及研究不足,通过图表直观表达。先进性:观点来源实践,提升为激励机制理论,阐述原因、做出模型;设计出“两线制”和直接应用的操作方案。独到之处:一是关注处于保障缺失而又处于低收入的人群,提出通过激励机制激励保障此人群,防止他们陷入贫困;二是从理论上提出低保激励机制,并阐述具体操作,直接实践问题。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巨大,目前我国城乡低保对于保障公民基本生存、稳定社会起到巨大作用。应用价值:普遍提高了保障水平,补上收入高于低保线的低收入人群的保障缺失;具有激励性,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具有反贫困作用。现实指导意义,原因是:笔者首先是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然后通过文献数据研究阐述问题原因,接着设计出实践应用的激励机制方案,最后笔者又讨论了配套政策制度并阐述这种激励机制的修正作用与研究不足之处。

作品摘要

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在我国城乡全面建立。但该制度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一,目前我国收入高于当地低保线但又低于最低工资的这部分人群处于社会保障缺失状态,而这部分人口较易陷入贫困;其二,现行低保实践中存在很多“一保永逸”和养“懒汉”现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针对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问题,笔者设计出激励型机制:变“一线制”为“两线制”,从而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同时通过促使低保对象短期化流动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在2011年3月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主办的“松江六校理论年会”中,获十佳论文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民政统计年鉴.》[M]2009卷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9 [2] 中国国家统计局编印 《中国统计年鉴.》[M]2010年卷 中国统计出版2010-09 [3] 刘福刚 《中国县域经济年鉴》 [M] 2005年卷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06-01 [4] 郑功成主编《社会保障学》 [M]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9年1月 [5] 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 吕学静 主编《社会保障国际比较》[M] 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 童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测定” [J] 《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四期 [8] 中国网,央行发2008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S] htt:///news/txt/2009-02/24/content_17322972.htm [9] 国研网2010.01.15 “山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查”[N]

调查方式

以数据、书籍、论文和法律文献搜索研究为主,结合实践中走访政府民政部门低保办公室工作进行研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当前国内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研究多数集中于是否应该提高保障水平、目前保障标准的测算方法的选择等方面,对于贫困问题研究中也尚未有如本文研究所提出的通过低保激励机制的设立来反贫困。 然而目前我国低保制度主要面临三大问题:一是我国现行低保制度保障仅能够保温饱水平,而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为了更加公正、缩小收入差距、扩大内需等,我国政府应该提高保障水平。但是如果简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支出将会线性增长,同时会对社会的效率和我国财政的支出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国内外的研究都停留在“一线制”的前提下,尚未有研究设计出本文的“两线制”的模型,因此很难有大的突破。 第二,在享受低保的人群中,低保“养懒汉”和“一保永逸”现象普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最低生活保障是对传统社会救济的制度化创新,保障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要有升有降,这是制度的动态管理。但调查发现,当前低保对象普遍存在“一保永逸”现象,退出机制难以实施,动态管理有形式化倾向。 这是什么原因呢?笔者从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方面做出分析,得出根本原因,设计出模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而不是像以往研究仅限于监督措施的研究 第三,当前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中,出现一个人群的保障缺失问题。这部分人群的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未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析发现,这部分人群的特点是:家庭勉强温饱,少有结余,没钱缴付社会保险,因收入略高于贫困线而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各种社会救济,容易陷入贫困。这部分人群就游离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他们显然是需要一定的保障来防止陷入贫困。而且就社会救济的原理及定位以及我们社会效率的要求,我们不能通过简单的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覆盖到这部分人群。鉴于他们的以上特征,我们只能采取一种激励性的机制来给予他们一定的救助。但是这个救助的本身已经不是那种为了保障基本生活而进行的救助,而是为了激励帮助这部分人群走出低收入困境,预防他们因为各种原因陷入到贫困的境地,最终使他们加入到社会保险保障对象中。而国内目前尚未有这方面的研究,更不可能在社保实践中覆盖此部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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