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实效性研究--以杭州房屋工程建筑业为考察视角
小类:
法律
简介:
随着的经济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队伍壮大但权利保障问题依然严峻,而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了大量关于该群体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为何该群体的权利保障问题并没有因法律规范的完善而得到有效解决?我们以此矛盾探究法律的实效性,并从制度和具体操作层面原因并提出对策。
详细介绍:
随着的经济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队伍壮大但权利保障问题依然严峻:2009年6月22日,张海超为证明患职业病开胸验肺;2010年5月9日,26名外来务工人员为受伤工友沿街乞讨医药费;2011年5月5日,因未签劳动合同拿不到医疗费,贵州民工断了手指伤了心,这些仅仅是无数权利保障缺失案例的缩影。 而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了大量关于该群体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为何该群体的权利保障问题并没有因法律规范的完善而得到有效解决?我们以此为着眼点,探析存在该矛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范围广泛、涉及各行各业,我们仅考察其中所占比例最大、权利保障状况最严峻的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 科学性:我们的调查分为预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环节。为提高调查问卷的内容效度和结构效度,我们进行了以现场访问和文献调查为评估方式的预调查。现场访问历时半个月,共走访10家在杭在建工程,收录103份有效访谈实录对象包括浙江省建委相关负责人、房地产业知名律师和工地工人。正式调查分为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调查问卷按区以建筑承包商为单位抽样选取调查工地。问卷设计以预调查结论为依据,调卷调查考虑到该群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为得到更真实准确的答案我们以问答形式进行,由团队成员记录。为弥补问答方式所带来的速度及范围限制,我们结合了访谈调查,共收集个人深入访谈124份,对象包括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地工人。 整个调查将定量与定性分析,规范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保证其科学性。 数据分析:接下来我们进行了数据分析。通过文献调查我们得出:工会、保险体系、劳务派遣公司、社会保障体系对该群体权利保障应有较大帮助,然而我们调查结论却表明,这些远未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权利保障的实效性主要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在工资发放、工作时间、上岗培训、体检、安全措施等方面,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均优于未签订的。然而,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权利仍未得到切实保障。 论文结论: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从制度和具体操作两个层面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制度层面 1.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不强;首先,较多现行法律欠缺可行性。一方面,在各方利益博弈的立法过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保障常常得不到周全考虑;另一方面,大多制度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措施,看似有效的制度近乎成为一纸空文。以民工学校为例。2003年以来杭州市建委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建筑工地民工学校的创建工作,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已累计在2500个工地创办了民工学校。然而实际效果如何呢?据我们所知,“民工学校”对于这些工人而言只是一块牌子而已,所谓的安全培训只是每天出工前的安全提醒。另一方面,该群体权利保障途径有限。势单力薄的外来务工人员原本应有工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事实情况是:工会缺乏独立的主体地位,而用工单位相对强势,工会不能也不愿真正为他们保障权利。 相应对策如下:1. 提供一个均衡博弈的立法听证公开平台,使法律的制定过程向社会公众开放。2. 增强司法解释的合理性。我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解决现实问题,虽然司法不能创法,但司法解释对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3.通过强化工会的独立地位、建立和完善会籍管理制度、推广会员源头入会机制、提高工会调解协议的效力等级、加大对工会的宣传力度以落实工会作用。 (二)实际操作层面 1.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不仅容易引发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也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造成了维权瓶颈。2.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拿杭州市建委的主要监管措施来说,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工地、开展各工地间的评比活动都只是形象工程。3.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模式存在问题:一方面人情网交织,招用工混乱;另一方面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障难统一。 我们提出的对策是:1.设立行政机关直接领导的劳务派遣单位并赋予其一定管理职权,相比于现有的劳务派遣公司更具中立性并可通过一定的强制力使劳动关系契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2. 建立一套更加完善和具有弹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作为重要补充的保险体系。

作品图片

  • 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实效性研究--以杭州房屋工程建筑业为考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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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写作目的:外来务工人员队伍壮大但权利保障问题依然严峻,而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了大量关于该群体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杭州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情况的调查,探析原因提出对策。 基本思路:通过以现场访问和文献调查为方式的预调查和以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为正式调查两个环节调查,结合数据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选取独特的研究角度,研究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实效性,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探究法规政策的有效性。 (2)仅考察其中所占比例最大、权利保障状况最严峻的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以求更深入得研究权利保障问题。 (3)在正式调查之前加入预调查环节,增强调查的科学性、操作性,实现了点面结合。 (4)从制度和具体操作两个层面分析权利保障问题,是对当前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补充。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1)通过预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环节深入调查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问题,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2)以我们的专业知识提出一些建议,为相关专家提供灵感和建议。

作品摘要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问题,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已较为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形成,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度已日臻完善,然而外来务工人员权利遭到侵害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保障问题仍然堪忧。本文立足于此,以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效性分析。 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范围广泛、涉及各行各业且不同行业的权利保障情况相差较大、存在问题的原因各异等因素,本文以杭州房屋工程建筑业为考察视角进行研究。 本文结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杭州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现状,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考察,从“制度、具体操作”两个层面分析权利保障仍然堪忧的原因所在,并基于此得出相应的对策:制度层面--发挥集体谈判作用,提供一个均衡博弈的立法听证公开平台;落实工会效能;具体操作层面--设立行政机关直接领导的劳务派遣单位并赋予其一定管理职权使劳动关系契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完善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作为重要补充的保险体系。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1)于2010年5月在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校第十一届“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 (2)已受到《法制日报》关注并接受了采访和现场记录。

参考文献

[1]陈映芳.“外来务工人员”: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J].社会学研究.2005-03 [2]程蹊、尹宁波.浅析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质量与权益保护[J].农业经济.2003-11 [3]杨立雄.“进城”还是“还乡”?[J].社会保障制.2004-06 [4]张岱年、程宜山.中国文化论争[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0 [5]韦政通.儒家与现代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6]彭宗超.听证制度一透明决策与公共治理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7][美]霍尔姆斯等.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M].毕竞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1) [8][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M].张企泰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9][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0][德]W•杜茨.劳动法[M].张国文译.法律出版社.2005

调查方式

分为预调查和正式调查。预调查采现场访问和文献调查方式。对象包括浙江省建委相关负责人、房地产业律师和工地工人。正式调查分为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问卷调查以建筑承包商为单位抽样选取调查工地,以问答形式进行。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1)此前多数的调查研究都是针对范围宽泛的农民工,而少见专门针对其中一类特定人群的研究。 (2)虽然有一部分对杭州市为保障农民工(包括房屋建筑工人)生活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进行过研究,但却鲜有对这些措施的采取到底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改变,以及这些措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利弊进行研究。 (3)一些研究仅仅停留于表面,不够深入且缺乏科学性。 (4)目前对建筑工人,论文仅有从安全保障、意外保险、艾滋病防护等角度做过研究分析,未对建筑工人的各方面权利保障方面进行全面调查。 (5)未见国内课题研究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实效性即法律的有效性。 (6)该课题研究内容中的对策有关国外课题已在别的领域或研究对象中作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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