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我国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及相关立法问题研究
小类:
法律
简介:
该论文在对我国客运企业经营模式,政府定价等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导致大量停运事件制度因素,并对现行出租客运立法进行研究,在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将出租汽车经营定性为公用事业的结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详细介绍:
当前,对各地不断出现的城市出租汽车停运事件,各界大多认为是由于“份儿钱”过高,票价过低,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等一系列因素所导致,并对此做了大量阐述。笔者认为,引起出租汽车行业普遍性停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出租汽车行业定位不准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的不合理,政府定价机制自身存在漏洞以及有关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出租汽车企业掌握出租汽车经营权,剥夺了行业大部分利润,影响了驾驶员的收益,遏制了出租汽车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造成大范围的“偶然性”停运事件。基于此,本文拟从我国现行出租车行业性质、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模式、政府对运价的管制及出租汽车立法等方面入手,在对我国现行出租汽车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研究,以便为我国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规范经营提供可行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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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及相关立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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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分析我国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不规范状况及现行立法存在的弊端,在理论上寻求解决该问题的途径。基本思路为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运用经济学、法学的方法得出结论及解决办法。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该作品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论文的形成是建立在作者大量调研的基础之上,根据事实分析问题,具有强的操作性、实践价值。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该论文通过分析得出我国客运企业经营模式不合理,政府定价弊端百出,导致了大量的停运事件,作者在分析各种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得出将出租汽车经营定性为公用事业的结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作品摘要

当前,对各地不断出现的城市出租汽车停运事件,各界大多认为是由于“份儿钱”过高,票价过低,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等一系列因素所导致,并对此做了大量阐述。笔者认为,引起出租汽车行业普遍性停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出租汽车行业定位不准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的不合理,政府定价机制自身存在漏洞以及有关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出租汽车企业掌握出租汽车经营权,剥夺了行业大部分利润,影响了驾驶员的收益,遏制了出租汽车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造成大范围的“偶然性”停运事件。基于此,本文拟从我国现行出租车行业性质、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模式、政府对运价的管制及出租汽车立法等方面入手,在对我国现行出租汽车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研究,以便为我国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规范经营提供可行的理论依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相关论文发表于2010年2月份《甘肃道路运输》。

参考文献

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 [2] 常健、饶常林。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政府管制及其改革[J],法学评论,2007,(3):107-114. [3] 参见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条. [4] [美]保罗•萨米尔森 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萧琛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31. [5] 温观音。产权与竞争:关于行政垄断的研究[J],现代法学,2006,(4):174-180. [6] 曹炳洲。美国公用事业价格监督与借鉴[J],中国物价,1999,(4):25-28. [7] 史际春。公用事业引入竞争机制与“反垄断法”[J],法学家,2002,(6):59-65. [8] 杜晓、赵丽. 出租汽车立法能否让“的哥”过得更好些, 法制日报2009,2,26.

调查方式

此论文是作者在工作实践基础上走访调研形成的学术成果。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对我国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的学术研究还是比较热点,但都由于缺乏实践过于理论化,对制定政策者的建议作用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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