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水库移民“绿色补偿”模式研究
小类:
社会
简介:
“绿色补偿”概念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新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国家。 二,“绿色补偿”是以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而不是命令。 三,合约的补偿对象是移民损失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在目前的条件下,“绿色补偿”模式主要有三种实现途径。 1、与水体资源的置换。 2、与库区荒地或林地的使用权置换。 3、与水电发电量所有权置换。
详细介绍:
我国水库后靠安置移民主要采取土地补偿和现金补偿两种方式。然而以土地补土地”政策的最大问题是库区土地的稀缺和贫瘠,无法安置三峡工程的数十万农村移民。现金补偿虽然可以解移民一时之需,但由于移民缺乏投资意识,移民地区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没有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环境,后靠移民面临贫困风险难以稳定下来,难能致富。 “绿色补偿”安置模式是指将农村移民经评估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与库区其他资源(包括新生资源)经营权置换并以合约形式确定的安置模式。这里的经营权包括产权束中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绿色补偿”概念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新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国家。二,“绿色补偿”是以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而不是命令。三,合约的补偿对象是移民损失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在目前的条件下,“绿色补偿”模式主要有三种实现途径。1、与水体资源的置换。2、与库区荒地或林地的使用权置换。3、与水电发电量所有权置换。 从现实角度出发,长期补偿模式,吻合开发性移民的思路。不同于其他补偿模式,“绿色补偿”将重点放在了对新生资源的开发上,可以说实现了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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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库移民“绿色补偿”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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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当前,长江上游梯级开发如火如荼,本课题还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绿色补偿”模型的建立对日后移民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并将对移民工作机制的完善产生积极意义。 基本思路: 分析水库后靠移民主要特征,通过对库区后靠移民调查研究,分析移民生存现状,发现现有补偿机制存在问题,研究绿色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政策依据、补偿途径、具体方法和程序、标准和效益,总结并提出采用绿色补偿应配套的相关政策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绿色补偿”即一种可持续的补偿发展模式,具体到水库的移民安置,即针对库区后靠安置土地贫瘠、投资开发实力弱、移民生活困难、致富途径狭窄的问题,提出将水面以及水面派生资源通过使用权转移进行补偿的新方式,旨在为移民建立一种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解决移民发展权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对补偿方式在思路的一次大胆的,对现实具有指导意义的开拓。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绿色补偿”概念的提出是在库区移民补偿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这项概念的提出可以为今后的水库移民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将水面这项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分割给水库移民,实现水库养殖捕捞权与部分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引导移民致富。 水资源开发正在中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绿色补偿”方式可以为今后的移民工程提供新的参考,为实现移民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移民地区稳定起到实质性作用。

作品摘要

“绿色补偿”概念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新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国家。与耕地资源不同的是,新资源的无法分块向移民承包。因为新资源往往是一体的,且不同种类的新生资源相互影响。单个移民对新生资源的享用,会对其他移民类似的享用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公共资源出现了拥挤的状况。只有国家掌握新生资源的所有权,才可以通过承包合约对承包人的行为以管理和约束和引导。 二,“绿色补偿”是以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也意味移民对“绿色补偿”可以自愿选择,国家所提供的这种合约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命令。 三,合约的补偿对象是移民损失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国家通过补偿合约对资源初次分配后,签订合约的移民如果认为合约没有让自己实现效用最大,可以在市场上寻求出价最高的买主,进行交易,前提是得到资源所有者——国家的同意。 “绿色补偿”机制是建立在产权制度之上的,允许移民通过产权交易获取库区其他资源产权的一种机制,其实质是产权的置换。在国家对移民的补偿合约完成后,完全按照安置市场方式来运作,移民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在此基础上实现收益相对最大化。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萨缪尔森,经济学,高鸿业译,商务印书馆,[M],1990 2.庇古,福利经济学,何玉长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M],2009 3.张五常,佃农理论,商务印书馆,[M],2000年 4.傅秀堂主编,水库移民工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M],2005 5.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意见,国发[2006]17号 6.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 7.施国庆等,水库移民系统规划理论与应用,河海大学出版社,[M],1996 8.刘卫东等,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的合理确定,中国土地科学,[J],2006 9.段跃芳,水库补偿理论与实证研究,华中科技大学,[D],2003 10.王美晶,水库移民无形损失的研究,河海大学,[D],2004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 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图片、照片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其它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我国水库后靠安置移民主要采取土地补偿和现金补偿两种方式。然而以土地补土地”政策的最大问题是库区土地的稀缺和贫瘠,无法安置三峡工程的数十万农村移民。现金补偿虽然可以解移民一时之需,但由于移民缺乏投资意识,移民地区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没有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环境,后靠移民面临贫困风险难以稳定下来,难能致富。在对移民进行补偿的过程中,行政成本过高,并且少数地方还出现了对安置资金的挪用和贪污现象,干群关系紧张,移民上访闹事时有发生,对政府形象产生恶劣影响。 国内学者对水库移民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移民经费的管理和土地赔偿标准确定等方面,对移民后期补偿则强调政府的配套政策。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和理论:段跃芳《水库移民补偿理论与实证研究》;从管理学的视角分析的,(施祖留,2003)宏观上中国水库移民的管理结构的分析。也有对学者设计了专业化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的体制和模式(曾建生,2007)。还有的学者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了水库移民项目的管理(傅秀堂,2004;杨建设,2007等)对策型研究上,国内学者多通过对移民政策、政策执行、总结实践经验,并提出政策建议。如中国移民政策与实践(施国庆,2001),我国水库移民安置政策研究(郭海峰,2005),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的研究(田俊,2006),水库移民与后期扶持资金对接能力研究(郑瑞强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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