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流动商贩管理模式的新探索
小类:
法律
简介:
流动商贩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的顽疾,但目前我国现行流动商贩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思路简单化、管理成本高、管理手段“一刀切”、社会认同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有鉴于此,创造性地提出构建流动商贩新型管理模式的思路:从商法的角度,尝试赋予流动商贩 “小商人”的法律地位,引导他们持照合法化经营;构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多方协调共管的,并辅之以自治和公众管理的长效管理新型模式。
详细介绍:
流动商贩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的顽疾,它的出现有着多层次的深刻的社会原因。但目前我国现行流动商贩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思路简单化、管理成本高、管理手段“一刀切”、社会认同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本课题组在大量的实证调研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构建流动商贩新型管理模式的思路:从商法的角度,尝试赋予流动商贩 “小商人”的法律地位,引导他们持照合法化经营;并以调和“流动商贩——管理部门”、“流动商贩——正规商户”、“流动商贩——社区(包括消费者)”等多对矛盾为目标,构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多方协调共管的,并辅之以自治和公众管理的长效管理新型模式。遵循以上思路,本课题组还从“准入机制——管理机制——退出机制”三大方面,对流动商贩管理新型模式进行了系统化、动态化的具体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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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商贩管理模式的新探索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撰写目的:本作品目的在于说明:现行流动商贩的管理模式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对流动商贩管理模式进行重构。 基本思路:本作品遵循“反思问题、澄清与理论分析——制度构建”的思路开展。“反思部分”主要是对现行流动商贩管理模式进行分析与批判;“问题澄清与理论预设”部分主要对构建新型管理模式所需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理论问题进行阐述和澄清;“制度构建”部分详细地、系统地构建新型流动商贩管理模式。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本作品是第一篇从商法的角度出发,尝试赋予流动商贩合法的商主体地位,构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其他多元主体协调共管的新型流动商贩管理模式的文章。 2、本作品充分借鉴了文化背景相似的国家及地区的成熟经验,同时又根据我国现实国情作了流动商贩管理模式的建构 3、本作品构建的新型流动商贩管理模式系统、详细,可操作性强,正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 4、本作品的数据、资料来源于充分的实证调研。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1、对社会来说,有利于缓解流动商贩与城管的矛盾,有利构建和谐社会; 2、对流动商贩来说,赋予他们合法的商主体地位,符合他们自身的意愿。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经营积极性;同时通过法律规定他们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促进流动商贩的自治。 3、对城管、工商等政府部门来说,将有效降低执法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其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维护了执法人员的形象。

作品摘要

流动商贩的存在,一直是困扰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顽疾,而问题恰好出在现行的流动商贩管理模式上。我国现行流动商贩管理体制存管理思路简单化、管理成本高、管理手段“一刀切”、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而关键是现行管理模式只意识到“流动商贩——城管”这一对矛盾,却忽略了这一社会问题背后的诸多矛盾冲突;忽略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应发挥的主导作用。 基于以上的分析,构建新型管理模式应遵循优惠对待原则、多元化原则和动态原则,赋予流动商贩以合法的商主体地位,确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其他政府部门协调共管,辅之以流动商贩自治管理和公众管理,多元主体利益得到尊重的共赢管理模式。 遵循以上思路,本文从“准入机制——管理机制——退出机制”三大方面,对流动商贩管理新型模式进行了系统的、详细的构建。准入机制方面,主要阐述了流动商贩准入的实质要件、程序要件等问题;管理机制方面,主要阐述小贩摆摊区的设置、日常管理、小贩“流动”的管理等问题;退出机制方面,主要阐述了小贩牌照的失效以及撤销等问题。最后作品草拟了《x市小贩管理办法》立法建议稿作为作品的附件,更直观地体现该管理模式的运作。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本作品于2011年3月荣获华南农业大学“丁颖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参考文献

检索目录: 1、在CNKI中键入“流动商贩”,所得搜索结果为目录一; 2、在CNKI中键入“城管”,所得搜索结果为目录二; 3、在CNKI中键入“小商人”,所得搜索结果为目录三。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个别交谈 书报刊物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宏观上讲,对流动商贩这一社会问题,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不少。但目前研究成果同质化严重,多数只是行政法角度出发,研究“流动商贩——城管”这一对矛盾,而忽视了流动商贩与其他社会主体的矛盾。而且多数研究成果只是从宏观上提出改革意见,却从未提出一个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 在这样的研究思路下,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将流动商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简单地归咎于城管自身的问题。也有学者从行政法角度来探讨完善现行的城管制度。其中以《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一文为典型代表。文章指出,北京市城管存在的问题有:执法依据不足;职能范围不清;执法机构存在缺陷,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建议是:重新厘定城管执法的目的;促进城管工作的法治化;分区经营分类管理、全面理顺职能关系;完善执法机构设置;完善执法手段;健全城管执法的监督机制。有鉴于此,若继续以行政法的角度研究流动商贩的管理模式,则很难做出创新和突破。 比较而言,对流动商贩研究的文章要比对城管研究的文章少很多,而且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流动商贩合法化”这一近几年才提及的新概念。譬如,《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难的成因与治理对策》认为要在法律层面通过修订原有法律或者制定新的法律, 赋予流动摊贩合法地位;但是通常只是在文章的“建议”那一部分中提及,没有系统地提出有操作性的管理方案。因此,从流动商贩的角度研究该问题仍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视角,有较大的理论突破空间。 以上两部分的研究成果都只局限于“流动商贩——城管”这一矛盾,忽略了其他各矛盾的存在,提出的建议也就忽略了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也忽视了它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可能发挥的作用。这不得不说是该研究视角不可避免的天生缺陷。 当然也有极少数研究成果注意到了这一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六位一体: 流动商贩治理的公共服务模式探究》提出了以政府、城管为主导, 以社区为依托, 以商贩行业协会为主体, 个人为参与的,六位一体的有别于传统管理体制的流动商贩管理模式。这种观点十分新颖,跳出了“流动商贩——城管”单一矛盾的研究路径。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数量来看,这类文章偏少。 综上,基于对流动商贩问题研究成果的反思,本作品将不再局限于“流动商贩——城管”这一对矛盾的研究,而以商法为视角,在流动商贩合法化的问题上先作出理论突破,构建新型流动商贩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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