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宁波市全国首例“经济适用墓”政策研究
小类:
法律
简介:
在移风易俗难见成效的情况下,高墓价并没有发挥引导人们放弃墓葬的作用,反而成为公权力牟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急需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来满足现阶段民众的墓葬需求,并引导民众逐渐接受生态殡葬,宁波北仑推出的“经济适用墓”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它到底是怎么运行的?有什么优势?又有什么不足?能否完成这重要的过渡任务?本文试图从宪法、民法、环境法等角度对政策法律价值进行探讨,从行政法角度对政策优劣进行分析。
详细介绍:
“活的起,死不起”——这一看似荒谬的言论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现实。自2003年至今,殡葬行业已连续7年位于十大暴利行业之列,炒墓之风更是兴盛一时。面对当今居高不下,并有逐年增长趋势的殡葬费用,为了实现死者的入土为安,死者的亲属背负了极为巨大的经济压力。 由于墓葬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政府主管部门一直试图通过高墓价引导人们转变殡葬观念,放弃墓葬,选择生态殡葬。这种改革导向是无可非议的。然而,现实中却遭遇执行难。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群众虽然抱怨公墓价格逐年上涨却依然认购,生态墓遭受冷遇。高墓价不仅没有抑制人们的墓葬需求,反而成为了人们抱怨的焦点。 如何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这已经成为制约当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一大瓶颈。 从2005年至今,国务院连续六年将《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纳入立法计划之中。2010年两会期间,刘明华委员提出,“政府应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普通群众消费得起的‘经济适用墓地’”。 随着2010年10月份《社会保险法》的高票通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越来越来受到民众的关注,而致力于解决“身后之事”的殡葬立法无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小组从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角度出发,通过此次针对宁波北仑区“经济适用墓”的实证调查,探索“经济适用墓”其本身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其具体实施效果,并通过研究北仑的经济适用墓来探索解决当今殡葬立法瓶颈的方法,为正在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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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宁波市全国首例“经济适用墓”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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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面对当今居高不下,并有逐年增长趋势的殡葬费用,为了实现死者的入土为安,死者的亲属背负了极为巨大的经济压力。如何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本文从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角度出发,通过实证调查,探索“经济适用墓”其本身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其具体实施效果,并以此为契机来探索解决当今殡葬立法瓶颈的方法,为正在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我们调研小组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下,以对“经济适用墓”政策的实证调查为依托,对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文本分析与规范分析。本论文相较于国内其他在殡葬领域的研究成果而言,淡化了对于长期性的、根本性的殡葬改革方向的探索,着眼于针对社会现状的阶段性立法。在不违背“应然性”的殡葬立法理念的前提下,思考如何解决“实然性”的问题,并且能够有助于加速我国殡葬事业的根本性改革。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经济适用墓”虽好,但并非全然适用于全国所有的地区。对于条件适合的地区,应当充分学习北仑的经验,结合地区的特点,予以推广。对于条件不适合的地区,也应当汲取这个成功推行的政策的养分,思考自身殡葬业尤其是公墓业的发展规划。本文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给出了探索。本文根据全国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墓地改革进程的不同,将全国其他地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线超大城市、二线大中城市和农村地区。

作品摘要

在移风易俗难见成效的情况下,高墓价并没有发挥引导人们放弃墓葬的作用,反而成为公权力牟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急需行之有效的墓地改革措施来满足现阶段民众的墓葬需求,并引导民众逐渐接受生态殡葬,宁波市北仑区推出的“经济适用墓”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这个政策到底是怎么运行的?有什么优势?又有什么不足之处?能否完成这一重要的过渡任务?本文试图从宪法、民法、环境法等角度对政策法律价值进行探讨,从行政法的角度对政策优劣进行分析。在明确长期性的、根本性的殡葬改革方向的基础上,着眼于针对社会现状的阶段性立法,并对全国各地的墓地改革提出政策的借鉴意义所在。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11年法学院学术论文大赛三等奖

参考文献

[1] 唐国富.北仑公墓业现状与管理对策[R].北仑政研网. [2]来自百度百科[N]. [3] 梁星心等.中国殡葬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C].浙江省民政厅.民政部2009年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成果 [4] 喻建中.关于我国殡葬立法的价值取向研究[C].湖南省民政厅.民政部2009年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成果 [5] 曾涛.《我国殡葬立法初探》[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 [6] 焦洪昌.我国殡葬法律体系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民政部2009年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成果 [7] 白宝玉等.我国殡葬法典编撰体例研究[C].北京市民政局.民政部2009年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成果 [8] 陈磊.《我国殡葬法律制度研究》[D].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 [9]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一推再推 是否强制火化争议大[N].法制日报.载 [10] 京沪出台殡葬新举措 民政部回应殡葬暴利说法[N].中国新闻网.载

调查方式

(1)现有资料借鉴 (2)宁波北仑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座谈 (3)个别访谈:人大代表、曾购“经济适用墓”的普通民众 (4)发放问卷:普通市民 (5)“经济适用墓”墓区考察 (6)墓地市场调查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目前在中国,墓价高于房价成因错综复杂,既有摆阔、攀比的社会心理原因,也与行业垄断、立法滞后、监管乏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当前国内“墓地贵”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对此进行深入思考并探索体制改革者还不多。这一领域的研究缺乏权威,致使政府部门出台的殡葬新法新规缺乏理论支持。 国内殡葬制度相关课题概述: 对于殡葬制度的改革,不乏前人有益的探索。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王上维的博士论文《殡葬管理法令之研究:兼论德、日、中国大陆之比较》,通过比较各国和地区在殡葬法规与管理制度上与台湾殡葬管理法规的区别,同时分析法规内容与立法技术的异同,以此作为台湾殡葬法规订定的参考。 北京交通大学陈宇鹏的博士论文《现代园林公墓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初步探讨》阐述中国公墓制度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对我国公墓建设模式进行了探索,为我国殡葬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总的来讲,国内学者对于殡葬制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长期的、根本性的改革方向,而对于现阶段的墓地供求紧张则缺少涉猎。 国外殡葬制度概述: 中国有着极其独特的殡葬习俗,与西方社会有着霄壤之别。 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土资源丰富,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因此,公墓的面积也很大。这与我国人口多,人均土地资源稀少的现状有较大的差异。美国的公墓形式优美,自然和谐,不像坟地,更像公园。这种将公园与墓园相融合的举措值得我国墓地制度改革借鉴,有利于节约国土资源,但基于我国相对保守的文化基础,其在国内的可行性有待考证。 德国人口密度大,但是墓地没有成为很大的负担,这是因为德国法律规定,遗体或者骨灰都要埋葬在公墓之中,埋葬占用墓地的使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0年,过期则要更新埋葬的遗体或骨灰,因此德国公墓随有几百年历史单规模始终没有扩大。这一制度对于在长期缓解墓地供求的压力无疑是极为有效的。 基于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国内学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相对匮乏。本论文将以实事求是的探究调研为基础,为“经济适用墓”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与论证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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