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基层法官谈调解--珠三角、闽南地区法官访谈实录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法律
- 简介:
- 近几年来,法院的调解工作颇受社会关注,笔者想通过对调解的实际操作者——法官进行一对一的访谈,了解他们对调解的看法,来窥视司法调解真正的运行状况,从而进一步分析研究如何理性对待调解制度。
- 详细介绍:
- 访谈背景:在“大调解”的背景下,“法院调解”颇受社会关注,且调解对中国司法改革起何种作用,社会各界也争议颇多。 访谈方法:渐进式聚焦法 访谈对象:珠三角和闽南地区34位基层法院法官 访谈结果:通过整理访谈稿得出,少部分法官非常支持调解,大部分法官却对调解持谨慎之看法。调解这个“东方经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它在司法实践中真正的运行状态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通过访谈了解到,法院的调解工作逐渐 “异化”,由于片面强调调解率导致出现损害司法权威,编造调解数据,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制调解以达到调解率等现象。 访谈后记:总结访谈之心得体会,分析调解异化之因,探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职业与司法为民之间的关系,引发对法院职能定位的重新审视。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近几年来,法院的调解工作颇受社会关注,笔者想通过对调解的实际操作者——法官进行一对一的访谈,了解他们对调解的看法,来窥视司法调解真正的运行状况,从而进一步分析研究如何理性对待调解制度。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在法律研究中,很少有大量应用访谈资料的先例。本文将社会学访谈的方法运用到法律调研之中,使调研的结果更加客观、真实、深入,通过整理34位法官对调解的看法,以此来了解某一政策背景下法律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及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而分析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职业与司法为民之间的关系,引发对法院职能定位的重新审视。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在“大调解”的大背景下,作为司法调解的执行者——法官当然是最有发言权的。通过与珠三角、闽南地区法院的法官进行深入的访谈,知晓这个群体在执行调解过程中对“调解”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到“调解”制度运行状况以及背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引发我们对于中国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改革往何处去的理性思考。
作品摘要
- 访谈背景:在“大调解”的背景下,“法院调解”颇受社会关注,且调解对中国司法改革起何种作用,社会各界也争议颇多。 访谈方法:渐进式聚焦法 访谈对象:珠三角和闽南地区34位基层法院法官 访谈结果:通过整理访谈稿得出,少部分法官非常支持调解,大部分法官却对调解持谨慎之看法。调解这个“东方经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它在司法实践中真正的运行状态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通过访谈了解到,法院的调解工作逐渐 “异化”,由于片面强调调解率导致出现损害司法权威,编造调解数据,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制调解以达到调解率等现象。 访谈后记:总结访谈之心得体会,分析调解异化之因,探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职业与司法为民之间的关系,引发对法院职能定位的重新审视。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1.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发表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六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参考文献
- [1]张晋红:《法院调解的立法价值探究》,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2]潘剑锋、刘哲玮:《论法院调解与纠纷解决之关系》,载《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4期 [3]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4] 强世功:《导言》,载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5]范愉:《调解年与调解运动》,载《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6]肖扬:《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载《求是》2006年第19期。 [7]杨士林:《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载《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8]范愉:《客观、全面的对待和认识调解》,载《河北学刊》2006年6月。 [9]江必新:《论司法为民的内涵及其实践》,载《人民司法》2005年第3期。 [10]付子堂:《当代中国转型期的法学教育发展之路》,法律出版社,第46页。
调查方式
- ■走访■个别交谈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国内关于“调解”的研究不少,但是大部分都是集中在理论方面的探讨和争鸣。如: 龙宗智:《关于大调解和能动司法的思考》,载《政法论坛》2010年7月 苏力:《关于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 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也有少部分著作和文章是对某个法院的情况的介绍来谈调解制度的某些方面。如: 王启梁、张熙娴:《“法官如何调解?——对云南省E县法院民庭的考察”》,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5期。 然而通过走访几个地区的多个法院,与几十位基层办案法官(他们是调解的直接操作者,最有发言权)进行深入的交谈,来获取他们对调解的看法,进而进行研究的作品国内极为少见。 本文通过实地的调研访谈,完整呈现34位“调解”制度的执行者——法官的话语,这个特定群体对“调解”的看法更能直接地向人们反映调解制度真实运行状况,以及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也可以引发我们对于中国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改革往何处去的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