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网络团购”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小类:
法律
简介:
2010年1月16日,国内首家Groupon模式的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后,“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席卷我国。然而,“团购”在我国作为新生事物,尚处在利益博弈、规则形成时期,看似繁荣的“团购”风潮下危机四伏。我们希望通过研究厘清团购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其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就网络团购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详细介绍:
2010年1月16日,国内首家Groupon模式的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后,“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席卷我国。2011年央视315晚会主题确定为“护航新消费”,这引起了媒体与公众对网络团购的猜测和关注。其中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网络团购的形式,三方主体法律关系和主要法律分析,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相关的法律救济和规制措施。 一、网络团购的形式,流程和特征 1、形式:现有三种形式:消费者自发组织,商家组织和Groupon模式。本文论述的网络团购主要是指发源于美国的groupon形式。 2、团购流程:团购网站和商家签订合作协议,发布团购优惠信息,消费者注册并付款,网站发送电子优惠券,消费者凭券可享受折扣。 3、特征:因而网络团购具有每天一项团购,限时限量,价格低廉的特征,区别于传统团购模式。 二、网络团购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一)三方主体关系 本文以居间合同为例,商家为委托人,团购网站为居间人,促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居间人法律责任较轻。 (二)主要风险的法律分析 产品质量风险高,售后服务无保障。 诈骗形式多样,消费者钱财两空。 在线支付缺乏担保机制,资金安全无保障。 三、外国采取的措施 美国作为groupon的发源地,其对于网络团购的相关法律规制措施值得我们借鉴。登记公开化、筛选严格化、退款协议明确化、违约高额罚款。 四、相关法律建议 (一)团购网站: 1.加强团购网站的责任承担,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 责任。 2.金融诈骗罪,利用《刑法》惩治犯罪,争对团购商家携款潜逃的情况,加强惩戒力度。 (二)第三方: 1.开展第三方支付模式,赋予其支付业务以合法性 2.成立第三方担保制度 3.建立风险基金,将团购风险控制在前期。 (三)电子商务: 1.推动《电子商务法》出台 2.加强《电子签名法》实施力度 五、小结 我国对于团购的法律尚属空白,一般是准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但对于具体法律适用过程还是有差异的。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才能正确应对团购风险问题,从而促进网络团购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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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网络团购”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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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2010年1月16日,国内首家Groupon模式的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后,“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席卷我国。然而,看似繁荣的“团购”风潮下危机四伏。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团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1、介绍网络团购的形式、流程,区别其他团购模式; 2、厘清团购三方主体关系,对风险进行法律分析; 3、借鉴国外经验; 4、提出一些法律救济途径以及相关的立法管制措施。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团购鼻祖美国的“Groupon”诞生于2008年11月。 2010年1月,中国首家仿Groupon模式的的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 如此看来,如今极为风靡的团购其实仅仅处于成长初期,未来还有很漫长的道路要走,其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比如三方主体关系,法律救济)也多处于空白阶段,这个崭新的课题关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亟待我们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以更好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为法学本科生,我们看到“团购”问题产生的根本问题在于我国法制尚未健全,特别是在新兴的电子商务方面。由于网络和电子信息有着更新迅速,极易传播,普及面广等特点,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确实有一定难度。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利用现有法律对团购市场进行规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调查研究和自己的专业知识,力争提出有意义的建议,改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状况,同时为法律法规的健全献上绵薄之力。

作品摘要

一、背景 2010年1月16日,国内首家Groupon模式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2011年央视315晚会主题为“护航新消费”,分析网络团购问题,引发社会广注。 二、网络团购的形式、流程 消费者自发组织,商家组织和本文论述的Groupon模式。 网站和商家签订协议并发布优惠信息,消费者注册并付款,凭电子券享受折扣。 三、相关法律问题 1.三方主体关系 居间合同,商家为委托人,团购网站为居间人,促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 2.主要风险法律分析 产品质量风险高,售后无保障/ 诈骗形式多样,消费者钱财两空/ 在线支付缺乏担保,资金安全无保障。 四、外国的措施 美国从登记、筛选、协议、保护四方面规制 五、相关法律建议 团购网站:网站承担责任/ 金融诈骗罪,利用《刑法》惩治 第三方:开展第三方支付,赋予其合法性/ 成立第三方担保制度/ 建立风险基金 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法》出台/ 加强《电子签名法》实施力度 六、小结 我国尚无针对团购的法律,实务中一般准用买卖合同,具体适用时仍有差异。综合应用各种 方法,才能正确应对风险,促进网络团购有序发展。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吴国庆:《新时期团购市场分类分析研究 》[J]. 江苏商论,2007年第11期,18-21. [2]佘艺颖:《Groupon模式团购的法律行为分析》[J]. 法制与社会,2011年05期,33-34. [3]车瑜,梁田:《团购低价策略有效吗?》[J]. 经营管理者,2011年 03期,12-13. [4]白国玉:《网络非稳定型集团购买特征分析》[J]. 职业时空,2009年 02期 ,44-46. [5]潘洁:《探讨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网络团购》[J]. 中国商贸,2011年z1期,47-49. [6]王玫:《团购热潮掀起消费新方式 》[N]. 齐齐哈尔日报,,2010-01-15,57-58. [7]尹琪:《团购行为模式及发展策略》[N].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9年06期,24-25. [8]郑梦超:《团购商品不满意团购网站有无责任》[N]. 中国消费者报, 2010-07-02,13-15. [9]张樯:《团购要得实惠先避开陷阱》[N]. 深圳特区报, 2010-07-16,73-75. [10]刘宝亮:《多数团购网将变成“酱油网”》[N]. 中国经济导报, 2010-07-10,57-58.

调查方式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外:美国是团购这一新兴商业活动的发源地,但是自08年第一个团购网站groupon出现至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仍旧主要依赖网站自身的运营协议。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团购网站的等级信用情况,对于这其中发生的法律纠纷也有相关评估和担保机构专门处理,这无疑是研究“团购”行为重要弊病后得出的良策,值得我国学者和相关人士借鉴。 国内:中国的团购现象是2010年1月16日才兴起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也是对美国Groupon团购模式的模仿和借鉴,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 由于团购是近年才出现的新鲜事物,学者们对于它的研究并不成熟。团购的问题和弊病日益暴露,但是目前没有专门法律和部门来规范约束网络团购。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对团购问题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和追踪报道,揭露了团购骗局,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轰动。这次电视曝光也加强了学者对团购的的分析研究,目前对于团购的问题解决和完善还有待学者和相关人士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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