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的先发性告知行为对医患关系的影响--探索“医疗米兰达忠告”可行性的调研报告
小类:
社会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和医学科学发展,人们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医患关系并没有因此而趋于和谐。由于医疗行为有限性与人们健康需求无限性的矛盾客观存在,医疗纠纷在所难免。医患双方在解决纠纷时却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和理性思考,“打、砸、抢、围、设、弃…”等现象不断升级,医患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医学科学的进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借鉴“米兰达忠告”这一制度的法律精髓,结合该制度主动性、先发性和防御性的特点,在国内率先提出建立“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赋予医疗机构的先发性告知行为义务。从医患关系的现状中发掘先发告知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法律视角提出医方实施先发告知行为,以抚平失衡的医患微观权力结构中的等级结构,实现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先发性地对患者进行健康知识普及、注重医事法律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倡导医院在充分履行先发性告知行为的同时重视保障患者的权利,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以缩小医患之间的信息差距,从根源上改善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遏制恶性医疗纠纷的产生,以期为缓解医患矛盾开辟出一条新路径。
详细介绍:
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同时对比较具有代表意义的新疆、四川、山东三个省份的46所医疗机构的医、患总计773份有效问卷的调查,发现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当前法律规定医方的强制告知义务在实施中存在诸多缺陷等是恶性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 医疗纠纷的实质在于医患双方对于各自价值判断的失衡,而法律的天职是在这两种价值之间寻找一个公平的基点,通过利益分配抚平失衡的天平,达至实质正义。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中央精神指导下,如何实现医患双方的信息对称,是实现医患双方在价值判断上均衡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必须审视当前医事法律中对于解决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所采取措施的合理性,必须拷问为什么在当前强制告知义务的规定下,医疗机构面对医疗纠纷时总是逃不出“躲”的怪圈? 从权力结构上看,患者为打破医患双方的微观权力等级结构而所做的努力正是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米兰达忠告”对处于弱势地位一方进行先行权利告知的法律精髓让我们看到了在宏观权力观和微观权力观之间存在一个可以对接的基点。因此,借鉴“米兰达忠告”这一制度的主动性、先发性和防御性的特点,建立“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赋予医方先发告知的义务,实现医患双方的信息对称,是预防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也正是和谐医患关系构建之本。 笔者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之后发现,在我国建立“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赋予医疗机构先发告知行为义务在医患双方之间都是乐意接受的,具有切实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而且也与新医改方案所确定的精神相一致。因此,我们构建了该制度具体实施措施及保障机制。 1、医疗告知内容增加医事法律相关知识及权利救济途径。在医院开展医药卫生普法工作,以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法制环境。 2、建议医疗机构尝试在各种风险告知同意书中增加纠纷发生后的合法维权途径告知,采用事前书面约定的方式来理性引导患者合法维权。 3、医师在与患者第一次见面时口头告知患者相应的权利及权利救济的途径。 4、建议配备医法兼备的第三方专业人员。其在医患之间起沟通和宣传作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从而缓解医患矛盾。 5、设计制作了方便推广的“患者手册”。 6、建议医疗机构的告知行为贯穿患者就医的始终。 7、建议在当前的医事法律中引入医方的先发告知义务,从法律责任和行政干预及医院内部管理等方面保障这一义务的具体实施。 这种告知行为以实际行动促进医患和谐,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而非传统的被动防御或者善后挽回,相信能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带来新的希望。我们相信,在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和谐的医患关系并不遥远,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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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机构的先发性告知行为对医患关系的影响--探索“医疗米兰达忠告”可行性的调研报告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 通过对医患纠纷现状的调查分析,提出医疗机构的先发性告知行为,增强医患法律意识并引导患者合法维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思路:基于医疗纠纷成因设计调查表,选择东、中、西部地区不同层次医院及各阶层人群进行随机调查,统计分析发现医患信息不对称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现行的告知行为认同度较低。从法律视角提出医方实施主动先发告知行为并重视保障患者的权利,以期为缓解医患矛盾开辟出一条新路径。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大样本、随机调查;理论阐释结合数据分析,论证实施先发性告知行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保障机制,逻辑思维连贯并合法理。 关注社会热点,立足实际。经调查研究总结出医疗纠纷的实质在于医患对于各自价值判断的失衡,提出用法律在这两种价值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基点的先发性告知行为。 针对医院的专业优势地位和特殊环境,提出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为解决医患矛盾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针对医患信息不对称,提出由医方来实施先发告知行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其如同著名的“米兰达忠告”,时刻提醒相对弱者用法律保护自己,展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一方面, 可以使医方做到依法行医、 依法执业、 以情待人、 以情感人;另一方面, 也让患者了解医学、尊重医学、尊重医生, 同时使患者了解法律、信仰法律,合法、理性地维权,实现紧张医患关系的改善、预防恶性医疗纠纷产生之根本目的。

作品摘要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的健康状况有了显著改善。然而,医患关系并没有因此而趋于和谐,现实状况是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下降,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由医患关系恶化引发的恶性医疗纠纷屡见不鲜。医患纠纷已经由医学问题转变为阻碍法治进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问题。 通过对新疆、四川、山东比较具有代表意义的46所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患者总计773份有效问卷的调查,我们发现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当前法律规定医方的强制告知义务在实施中存在诸多缺陷等是恶性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 鉴于此,借鉴“米兰达忠告”这一制度的法律精髓,结合该制度主动性、先发性和防御性的特点,建立“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从医患关系的现状中发掘先发告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法律视角提出医方实施主动先发告知行为,以抚平失衡的医患微观权力结构中的等级结构。“医疗米兰达忠告”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先发性地对患者进行健康知识普及、注重医事法律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倡导医院在充分履行先发性告知行为的同时重视保障患者的权利,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以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预防恶性医疗纠纷的产生,以期为缓解医患矛盾开辟出一条新路径。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09年5月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校级一等奖 2009年6月 第十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一等奖 《医疗纠纷的现状及成因分析》、《医疗机构的先发性告知行为——“医疗米兰达忠告”》、《医疗机构实施先发告知行为的现实意义》三篇文章正准备向《中国校外教育》、《医疗科技》、《中国医学创新》投稿。

参考文献

1.林亚茗,吕楠,刘国贤.什么措施才能止住“医闹、医托”[J].中国社区医师,2008,24(16):10-11. 2.[法]米歇尔•福柯.临床医学的诞生[M].刘北成译.译林出版社,2001:96. 3.汪民安.福柯与哈贝马斯之争[J].外国文学,2003(1):3-11. 4.郑恩同,黄云峰.温州医疗市场上“医闹”现象剖析[J].中国医院,2007,11(10):57-58. 5.周士逵,冯之东,马雪梅. 医疗风险防控研究——从国家职能的角度[J].社科纵横,2009,24(4):42-44. 6.刘瑞林,张艳纯,邓旭林.浅议临床告知制度[J].中国医学伦理,2000,78(6):25-35. 7.周永琴.个性化健康教育告知书的应用与效果[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8,22(5):37-38. 8.孙晓红,卢德华,张满英.规范医疗告知制度 减少医疗纠纷[J].中国社区医师,2007,9(18):124-125. 9.陈方,谢君辉,邓利强等.我国医疗知情、同意及告知方面存在的问题[J].中国医院,2008,12(4):4-6. 10.郑雪倩.医疗纠纷防范与对策[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2:50-58.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自发√其它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生命、健康的认知、关注程度空前高涨,参与医疗活动的频率自然是水涨船高。由于医疗行为的局限性、知识权力化、信息不对称、医患双方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原因,致使医疗纠纷愈来愈多。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大量不理性因素的左右往往会让事态不断升级,以致于恶性医疗纠纷屡见不鲜。面对医患纠纷的不断增多尤其是恶性医疗纠纷的成倍涌现,众多学者对于医疗纠纷防控、医患关系改善等方面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但大多研究都是从医院的利益出发,集中在如何创建风险分担机制,如何进行现行法律制度的批判与完善,如何加强医院管理,如何提高医师的执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甚至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如何采取措施对“医闹”行为进行管理等方面。也有学者集中在法律层面的医疗举证责任、医患关系性质界定、代替性解决机制、医疗纠纷赔偿等方面的探讨。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患者都希望医生能够明确地告知自己的真实病情以及治疗方案的利弊,预期效果如何,有什么风险,在就医过程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等等。但目前众多医院在告知环节上,做法过于简单,纯粹是基于当前医事法律强制告知义务的规定而被迫告知,形式上流于签字这一表面,认为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该让患者签字的地方签完字就算正当地履行了法律义务,甚至认为患者签字书就是自己的免责书。其实医生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和保护,是一个相互沟通和理解的过程,是实现缩短医患间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把握好告知内容,注意告知的方式方法,才能最终达到医患双方共同理解、共同分担、共同负责的目的。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中央精神指导下,医方主动采取措施预防纠纷发生,建立一种以医方为主导的医疗纠纷事前主动防御体系,面对医疗纠纷主动改变思维,跳出“躲”的怪圈,从法律角度主动告知患者相关权利义务,缩小医患之间的信息落差,使双方能平等对话,应该会对医疗纠纷的产生甚至化解有着不可低估的防御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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