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大学生网络购物维权的调查及对策分析
小类:
法律
简介:
网络商品的丰富、低价和便利使得网络成为大学生购物的主渠道。大学生在网络购物方式、商品类型、网站选择以及付款、配送方式上均有自己的偏好;但购物中所遇到的商家信誉度不佳等问题制约了大学生网络购物的发展。有必要在宏观方面加强管理,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保护体系的同时, 组建网络维权社团,倡导大学生理性购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详细介绍:
网络购物安全作为当代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如两会对网络维权问题的热烈讨论,以及最近阿里巴巴对于网络销售商的严厉整治等事件。 本次调查分析主要针对大学生和网络购物这两方面。首先从目前的现状特点上分析:大学生具有1、张扬个性,追求新奇;2、大学生对网络购物的信任度高于普通市民;3、对个人隐私缺乏保护;4、对票据缺乏重视;5、在维权方面属于弱势群体等特殊性。网络购物则出现了现实中的各色网购陷阱,以及法律上的诸多漏洞,例如:1、责任主体和管辖法院确定难;2、消费者知情权受限;3、网络消费合同的格式条款置购买者于不利地位;4、网上支付安全堪忧;5、消费者在证据调取上处弱势群体,等等。 笔者根据对以上两个主要方面的现状分析,得出几点建议。对于大学生方面,要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具体说来倡导在各高校建立专门的网购维权社团。本文就社团的人员组成和分工、组织架构、主要社团任务和社团经费等方面分析可行性和必要性,基本形成一个立体的社团运作模式。对于网络购物自身的完善方面,则提出如下宏观建议:1、借鉴在线纠纷解决机制;2、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的诚信机制;3、建设安全完善的网上交易平台;4、发展高效安全的物流配送行业;5、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 最后本为旨在通过维护大学生这一主流网购群体的权利,宣传网络购物维权的重要性,以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网络购物发展势头正猛,同时大学生具备消费能力、消费冲动,更有无穷的消费潜力,因而在网购大军中居“主力军地位”。又考虑到在目前尚不完善的网络交易法制环境下,买方的权益不可避免地受较多侵害,更别说尚显稚嫩的大学生。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网络购物现状的调查。了解大学生目前的维权方式和效率,总结出大学生在网络维权上的薄弱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大学生的可行建议后进一步提出对法律法规完善的部分现实性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次运用SPSS软件分析方式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本文着眼于微观方面大学生自身的行动。因此构思组建一个特别具有针对性的大学生网络购物维权社团。这不但增强学生的实践力和竞争力,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和技能,亦能带动整个社会维权意识的提高。 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要加大对网络购物活动的监管,明确各主体之责任。对现行因网络这一特殊媒介而存在的法律关系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作品不仅从宏观上对商务法律法规完善提出建议,还从微观上探讨了大学生自身应如何增强维权。笔者提出的方案是在高校内组建一个网购维权社团。 从可操作性来看,社团是在校大学生熟悉且乐于参与的组织方式。其次,各高校有充分的师资力量,为维权社团的运行提供有力的助力支持。另外,大学生对网络购物被侵权案源由这个社团成员来解决。 从实际应用价值上来说,社团帮助法学院同学和非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有了指引。

作品摘要

网络商品的丰富性、低廉性、便利性和认同性使得大学生成为网络购物的主体。因立法尚不完善及诚信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他们的正当权益频繁受损。根据调查分析,笔者提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对策。 在宏观方面要加快社会电子商务维权体系的完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等的各种职责和义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的诚信机制,甚至可以借鉴新型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在微观上,可以在高校内组建大学生网络维权社团。 从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分析当前的大学背景下,组建一支这样的队伍的可行性分析。其次,再从维权社团的结构上就行深入地探究,认为在怎么样的组织结构下,更适合我们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的方式。从维权经费来说,因大学生购物维权社团是一个相对公益的组织,基金来源一方面来自于学校的社团专项经费划拨;另一方面,为法学院或者法律系的案例分析课程提供了很好的案例材料与学生实战经验的机会,系里的学生专项实践经费也会对社团的运作提供很大的帮助。最终,从维权社团的具体活动对社团日常的活动与经营进行完善。主要分析如何受理和处理维权案件,定期制作维权宣传手册,包括一定程度的曝光黑名单等。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 张莹、李海峰、王婧思 :“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信任危机问题分析”,《管理研究》,2010年12月刊。 [2] 方翔:“大学生网络购物影响因素分析”,《消费导刊》,2010年3月刊。 [3] 周颜玲、娄进举、东方:“大学生网络消费调查及分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8期。. [4] 姚允东:“网络购物的法律缺失及对策探讨”,《科技与法制》,2009年第31期。 [5] [美]拉斯缪森著,姚洋等译校:《博弈与信息》,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 高瞻:“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现代企业教育》,2006年第8期(下)。 [7] 刘德良:“民法学基本理论在网络时代所面临的问题,《比较法研究》, 2004年第4期。 [8] 刘维全:“网络购物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2月第2期。

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于学生上下课高峰时间,在人流量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校门口随机找同学配合完成纸质调查问卷。为提高问卷数据采集效率,同时采用网络问卷和采访等方式,对大一至大四同学进行抽样调查。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一、国外网络购物立法现状 网络购物起源于西方国家,网络购物安全问题也始发于西方国家。但网络购物发展至今,其在西方国家不但没有因网络购物安全问题而渐渐没落,反而发展迅速,这全有赖于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出台及实施。 德国政府于2000年颁布了专门针对网络购物的法规。这个法规特别保证网络消费者的利益,对网络商家的约束很严格,消除了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不信任心理。以前只有大的网络商家赢得顾客的信赖,如今小的网络商家也同样有机会。 美国是世界上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也拥有全球最大的网络购物市场。电子商务的法制完善,使得网络购物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美国自1997年起陆续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统一电子交易法案》、《全球及国内贸易中的电子签名法》等。由于法制的完善,越来越多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感到放心。 当前,英国网络购物方兴未艾,势头正猛。英国公平交易局从2002年开始加强监管,要求网络公司在销售商品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例如《电子商务法》、《英国货物买卖法》等。 二、我国网络购物保护立法现状 在我国立法领域,从2000年开始,相关的互联网的立法渐渐出现,但是和网上购物的息息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问题,比如电子交易、电子签章、电子合同、数据与隐私权保护、消费者保护等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的问题,却始终没有涉及较多。一些地方立法对电子商务的签章、交易、认证做了相关规定,比如广东的《电子交易条例》、上海的《数字认证管理办法》、海南省的《数字证书认证管理办法》,但是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却始终不能规避。 但是近期颁布的政策性文件或者法律条文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领域的进程,2005年4月1日,施行了《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签章与数据电文法律效力,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消除网络信用危机。此外我国第一个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在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问题,推动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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