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裸奔”的个人信息--信息化时代下个人信息泄露的调查研究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社会
- 简介:
- 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个人信息的搜集、利用和流通,同时也为利用个人信息盈利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和犯罪活动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如何加强对公众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成为信息网络时代下社会和个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以问卷调查统计数据为基础,探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公众生活、网络环境、立法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性方案。
- 详细介绍:
- 全球信息化进程的突飞猛进,致使社会生活不断走向开放,人们的各种信息也趋于公开化、透明化。在“信息是金”的21世纪,个人信息被誉为最有价值的资源,但个人信息价值被开发利用的开端也正是掠夺与侵害的开端。出于各种利益驱使,对个人信息的商业和非商业争夺,似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社会各个层面悄悄蔓延,我们在很多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就遭到了泄露。但遗憾的是,现如今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却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以及完善的社会制度支撑。银行卡诈骗、手机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形形色色的诈骗案屡禁不止,各式各样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争端屡屡发生,例如:2010年末北京客户因个人信息泄露上告移动、联通;360、腾讯间的个人隐私保护战;“人肉搜索第一案”;香港“八达通”出售客户资料谋利事件等。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如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公众防范意识的薄弱点又在哪里,只有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才是解决这个社会难题的关键。鉴于此问题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思达小组针对这一课题通过走访、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网络问卷等形式进行调研,采用相关性因素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该课题进行了深入性的研究,并针对所凸显出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观点与可行性较高的建议。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撰写目的:1.对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及危害进行调查,分析相关性因素,找出泄露的诱因与途径,提出解决方案2.呼吁、促进公众增强保护意识3.呼吁国家、社会加强对其相关法律的制订和完善 基本思路: 1.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上问卷等形式,综合各种反馈信息,深入了解公众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信息保护意识的强弱2.通过发放宣传页、网上讨论等倡导提高保护意识3.结合调研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的意见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科学性:1.以发放八百份调查问卷数据为研究基础,调查面多层次、多角度2.从专业和学术的角度分析社会热点,提出建设性思路。 先进性:1.选题从时政社会热点入手,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公益价值和学术研究兼顾,具有时效性、现实性2.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调研。 独特性:1.抛弃了以往仅针对法律、社会制度的传统研究,面向公众需求。2.在调查中普及个人信息安全知识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1、借助各种方式宣传、倡导社会把个人信息保护提上信息化建设日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2、对当前个人信息泄露现象进行相关性因素分析,提出建设性思路和意见。 3、倡导安全上网,在实现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的同时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
作品摘要
- 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个人信息的搜集、利用和流通,同时也为利用个人信息盈利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和犯罪活动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如何加强对公众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成为信息网络时代下社会和个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以问卷调查统计数据为基础,探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公众生活、网络环境、立法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性方案。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2011年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第十二届挑战杯一等奖
参考文献
- [1]宋丽娟,程文华. 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J]. 人大建设,2009,(05). [2]王虹. 个人信息谁来保护?[J].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6,(04). [3]刘宪权, 方晋晔. 个人信息权刑法保护的立法及完善[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9, (03). [4]李大章,刘洋. 我国高校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探究[J]. 消费导刊, 2009, (10). [5]刘珺. 数字国家中信息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与平衡[J].现代情报, 2008, (02). [6] 李颖,许皓. 浅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J]. 情报探索, 2009,(09). [7] 穆合义,杨娟. 信息共享社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J]. 法制与社会,2008,(09). [8] 刘海应,蒲舟军. 构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思考[J].上海金融.金融与法律,2008,(08).
调查方式
-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个别交谈;亲临实践;统计报表;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个人信息泄露是一个新近出现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少发达国家为了应对其危害早就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措施,且大多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不仅规范了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结构,同时也对从业者乃至公民进行了法律约束。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对完善的情况下,国外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多立足于如何在信息技术方面进行保护,而在法律法规方面则很少提及。 相比之下,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自1993年我国信息化运动展开以来,国内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咨询服务等产业力量因信息化而不断壮大,相关产业链因信息化发展而形成并进一步完善。但在中国社会生活走向信息化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则显得日益突出,如银行卡诈骗、网络诈骗等。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目前关于该问题的调查研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手段单一,研究方式封闭。大部分研究者不注重实地调查,没有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间,而往往单凭自己的一腔热情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所谓的建议,闭门造车者大有。 2.研究往往忽略人民群众,做官样文章。现实中的研究过多的关注社会行政资源以及科技资源的信息安全,而忽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现实中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3. 调查所反映的问题不具有普遍性。由于研究者的研究观点和角度不同,或受到资金等种种因素的影响,研究范围往往受限,所反映的问题就难以具有普遍性。因而无法提出建设性建议。 4. 调查广度不够。网络利用率低,忽略网络信息载体的作用,调查受地域影响大,没有完成由特殊到一般的提升。 5.社会实用性不强。由于在目的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着种种偏差,目前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研究一直难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 6.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调研在信息保护领域研究深度不够。由于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该领域的研究不够全面和深入,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