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宽严相的语境下未成年人犯罪分析
小类:
法律
简介:
笔者对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未成年人相关的立法、司法、矫正制度等方面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支撑。收集了各地的关于最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统计数据,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和发展趋向。新增加未成年人犯罪中少女犯罪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并论证了工读教育在我国未成年犯罪矫正中独特作用,建议把工读教育发展为唯一的非监禁型矫正制度。
详细介绍:
选题原因和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明天和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长治久安。眼下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并有逐年增高的趋势成了近些年来我国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事业中的最不和谐的声音,时代是与时俱进的,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晰的了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也为未成年人矫治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论文的主体有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2、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探究3、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社区矫正和工读教育。 一、首先来介绍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和过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主要有以下的新特点:1、突发性、随机性、事先无欲谋向成熟化、专业化方向转变,一些暴力伤害性案件,未成年人作案手段的凶残程度不亚于任何成年人犯罪。2、虽然仍是以侵财型犯罪被为主,不过以抢劫等暴力性犯罪呈爆炸性上升趋势。3、未成年人犯罪多成共同、团体化犯罪。据重庆市高院09年公布的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来看,未成年犯罪已经牵扯到了校园涉黑的情形。4、少女犯罪大幅增加。其中主要以性犯罪、盗窃、诈骗、拐卖人口等犯罪为主。 5、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犯罪突出。现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安定的最主要的因素。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探究。 笔者主要从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客观因素来分析的方面来分析未成年犯罪的因素。其中通过犯罪学的角度着重探究了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学校之宗旨在于陶冶人的情操,又由于青少年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青少年犯罪和学校之间存在某种关系看来是符合逻辑的”。 三、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 1、笔者建议在这个过程中让更多人参与进来,特别是被害人,实现和被害人以及社区之间的和解。构建和谐的社区矫治模式,和以前传统的刑罚模式相比,它应该更加重视犯罪人内心的回归、羞耻感的重建,让犯罪人注重自己内心的救赎自觉自愿的回归社会,而非出于畏惧刑法的惩戒才不敢跨越雷池。 2、工读教育是针对具有人格缺陷和不良行为习性、不适于普通教育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措施。笔者建议加强工读教育立法,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把工读学校变成除了未成年管教所之外的唯一的带有拘禁性质的矫正机构。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作品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未成年人相关的立法、司法、矫正制度等方面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支撑。基本思路:1、在大量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事实的分析,归纳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向,探究了当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2、分析并探讨了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制度。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1、引用了大量参考文献作为本文的理论支撑。2、收集了各地的关于最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统计数据,具有全面性。先进性:1、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和发展趋向。2、新增加未成年人犯罪中少女犯罪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3、论证了工读教育在我国未成年犯罪矫正中独特作用。独特之处:1、建议把工读教育发展为唯一的非监禁型矫正制度。2、废除劳动教养和少年收容制度。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意义: 1、分析了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最新特点,为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新的依据。 2、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未成年人相关的立法、司法、矫正制度等方面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式。 3、设想了社区矫正、工读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帮助失足的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作品摘要

本文摘要: (1)少女犯罪大幅度增加。未成年少女犯罪现象不容小觑,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鹏介绍未成年少女犯罪呈节节攀升趋势.....从未成年少女犯罪的种类上看,一般是性犯罪、杀人、盗窃、诈骗、拐卖人口等。从他们沦为犯罪的过程来看,不少是经历了由被害者到犯罪者的过程 (2)因为父母监护职责的缺位,受托的临时监护人又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导致留守儿童成为了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邵阳县检察院2008年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9件161人,其中留守青少年犯罪就有67件151人.....村留守儿童犯罪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农村地区安定的一大隐患。 (3)让被害人也参与进来和犯罪者面对面的交流,接受犯罪者的诚挚道歉,不仅能让犯罪者感到被害人的真正谅解,积极地接受改造,而且也能给被害人带来真正来自心灵的抚慰。当然,这也需要事先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前提。 (4)对于严重的不良行为应通过工读学校来进行矫正。笔者建议应该通过对工读学校进行改造,加大政府资金的扶持,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把工读教育变成唯一的拘禁性质的矫正机构。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唐中明《重庆未成年犯罪率大幅上升 严重暴力犯罪超60%》重庆晚报,2009(02) [2]姬玮《有关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特点明显》法制晚报,2010,(09) [3]《成年少女暴力犯罪率逐年攀升 手段越来越残忍》法制日报,2005,(06) [4]湖南省邵阳县检察院《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5]佟丽华《未成年人法学》,259页,民主法治出版社,2001 [6]王新玲《留守学生调查 别让亲情成为奢侈品 》人民网   [7]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 》,110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 [8]王平《恢复性司法论坛》,65页,群众出版社,2006 [9]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课题组 《中国工读教育研究报告中国工读教育研究报告》 [10]佟丽华《未成年人法学》,295页,民主法治出版社2001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 人员介绍 ■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目前,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论文、专著作品虽然有不少,不过大多都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已经和今天社会现实有所脱节,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不断发生变化,比如未成年人犯罪暴力犯罪急剧增多、有和涉黑集团化犯罪案件牵连的趋势、少女犯罪不断增加、农村留守儿童团体犯罪突出等等,都是原来的传统的研究所不曾预料到的。笔者也就是基于这个目的,在研究了当下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事实基础上,写了这篇论文,在核心期刊网上检索发现,本文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这些新的特点的论述在同类的课题方向来说都处于研究的起步阶段。 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是未成年人回归正道的最重要的途径,该怎样建设我国的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呢?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地区已经开始推行社区矫治制度,不过还是缺少了犯罪者和被害人之间的对话机制,还是难以弥补对受害者的心灵上的创伤。在这一点上国内的很多法学研究者已经都做了论述,不过没有具体的详细的分析。笔者着重探究了在矫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等。 笔者还研究了现今阶段工读学校在未成年人矫治中的作用。在批判了现行矫治制度中少年收容教养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的不合理后,笔者对我国的工读学校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分析了把工读学校作为唯一的拘禁性机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笔者在这里发表的只是自己的一家之言,字里行间难免有偏颇之处,希望各位读者、专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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