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以“两广三地”为例
小类:
法律
简介:
本文对两广三地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调研,总结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共性,对“三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的调查,各地目前预防措施效果不明显,通过运用问卷调查、走访、人员介绍、资料、数据等方式,结合法学专业知识,仔细酝酿,创新提出创建“新型法律教育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在于教育,对新型教育点进行了调查和评价。该教育点符合时代的要求,把社区纳入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且通过志愿者的方式解决现阶段的设点难问题。
详细介绍:
1.观察近年来国内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日益严重,通过调查汕头、北海、博白三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出了一组直观的数据,总结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发现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思路。 2.通过小组讨论提出设想——构建新型法律教育点。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把社区矫正列入刑法,说明社区将在未来占据我们普法执法一个很重要的席位,而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也应该迎合这样一个发展趋势。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与其生活的社区一起携手合作制定该地区的普法方案,通过对当前的分析建立了远期方案与近期方案的可行性措施。 3.远期即通过在社区建立专门的法制教育点帮助未成年人学习认知法律,该教育点有专门的教育人员根据未成年人的共性和个性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而近期方案,即是通过在社区成立志愿服务团,召集社区各行各业对预防未成人年人犯罪有帮助的志愿者,与学校联合,学校负责组织学生,社区志愿者根据学生在社区的情况进行法制教育。 4.通过分析该新型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及解决的方案。

作品图片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以“两广三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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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观察近年来国内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的形式,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日益严重,目前防治效果不明显,通过调查汕头、北海、博白(根据经济情况的不同,教育模式,生活习惯的差异的选址)三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出了一组直观的数据,总结发现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思路。通过小组讨论提出设想——构建新型法律教育点,并且针对新型法律教育点市场调查,预计该教育点的开办达到的一定的防治效果。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我们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与其生活的社区一起携手合作制定该地区的普法方案。 2.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历史条件、动机等各方面进行研究。有利于以史为鉴、以点带面;有利于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出建议。 3.为构建新的普法机制提供新的发展思路。我们根据调查提出了“创建新型法律教育点”的模式,建立了远期方案与近期方案的可行性措施,具有社会实质价值。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少年强,则国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创新。该成果若能付诸实践,将利用现有的社区资源,新型教育点与学校、家庭联系,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及生活环境,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同时,教育点的建立,将缓解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伴随《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社区教育点将配合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人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体制,以弥补学校、家庭教育在此发面的不足。

作品摘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是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各地一直不断在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实施而努力,不少地区将两法与本地实际情况的结合起来,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先进的经验。本文,叙述了广东汕头市、广西北海市和广西博白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发展情况,对两广三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探寻其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构建新型的教育点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型模式,通过与社区结合,切合了当今以社区为活动的中心的形势,针对教育点构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我们希望新型教育点的建设推广将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推动作用,将会丰富未成年人法治建设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我们的微薄之力。(详见原文)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荣获广西民族大学第四届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

参考文献

1.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来源于法院、检察院的内部网,由该地区法院、检察院的内网统计而来; 2.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信息资料也是来自法院内部网,涉及到的一些分析,我们做了些数据信息和方法上的采纳;(以上两点不能公开) 3.我们到了实地去考察,通过见习的机会,询问了些未成年罪犯的犯罪动机,和犯罪前的生活环境 4.国内专家学者的学术成果,总结出来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相关总结; 5.各省、各地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总结;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实施条例; 7.《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8.《社区矫正理论与实物》 9.社区志愿者工作计划 10.《设立教育特区的建议》(2005年10月修订版) 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R),中国档案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6页。(更多详细资料见论文P-35主要参考文献)

调查方式

1.走访 2.问卷 3.现场采访 4.人员介绍 5.亲临实践 6.书报刊物 7.统计报表 8.图片、照片 9.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第一,目前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国内外都采用了哪些适应本国情况的方法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惩罚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取得的成果。 首先,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为题的研究在近几年才取得明显的效果,从199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也是硕果累累,“四位一体”立体构建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的重要方法,它主要从家庭、学校、社会、个体等多方面入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从而构建完整的研究体系。 其次,在国外也有外国的研究方法,我们也要学习外国的可行性强的政策措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研究方法。罗马尼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成功之处在于它里面规定的法律条文很朴实,很贴切,很实用。都是根据未成年人的需求而制定的,课操作性强。例如,第一章 受保护的未成年人的范围和保护的方式 第五条规定为了抚养、教育和培养有生理缺陷的未成年人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康复性抚养以及教育。第三章 确保未成年人的必要开支 规定有义务抚养未成年人的人,必须向国家支付一定费用,用作未成年人的必要开支。第四章 中央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为了指导和组织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劳动部成立中央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些硬性的措施都是具体对未成年人的利益作出的,实施起来也是最有针对性的,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但是目前却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法制进行专门的教育,法制教育仅仅是通过学校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实行,由于学校要肩负申学的各方面的压力,对未成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不理想,未成年人问题成为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的问题。 第二,我们的作品在预期中会有哪些促进效果。 首先,阐述出我国现行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的应用中没能很好的得到应用,或者是在应用上没能达到法律上要求的效果。我们通过设想建立的新型教育点,为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其次,我们通过走访司法局、社区等有关的部门、机构,对该新型法律教育点的市场可行及价值做了一个调查,均得到了很好的反响。此教育点的开办有利于加强各地司法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共同研究和探讨,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政治、经济、文化的地域实施不同的对策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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