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量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
小类:
法律
简介:
针对我国立法漏洞,论述用法治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将“量化”责任的思想融入立法之中。从数量和源头上解决垃圾排放数量过大,垃圾处理不规范的问题,通过法律强制性等特有属性,逐步、迅速的树立起公民垃圾减排和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意识,进而缓解我国过量垃圾排放严重威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问题的现状。
详细介绍:
本作品针对我国城市垃圾排放量过大,且未有合理有效地解决方案,加之现行立法中对于本问题的规定的缺失,在参考其他国家的优秀经验的基础上,论文作者将“量化”公民责任的思想首次引入立法之中,希望借助法律强制性等特有属性,逐步、迅速的树立起公民垃圾减排和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意识,进而缓解我国过量垃圾排放严重威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问题的现状。同时为将理论更还的投入实践,文章中还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可行性方案,意在更好的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尽早解决垃圾过量排放这一重大社会问题。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作品的目的在于,减少城市中过于庞大的生活垃圾产生数量,以量化为准绳,本着“谁产生谁处理,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借助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公民在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方面的行为,同时,依靠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转化为公民的一种经济压力。双管齐下,以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减排,实现综合利用和产业化运作的目的。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针对我国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现行《环境保护法》主体狭隘、“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峻的现实。首次以垃圾产生的数量作为衡量环境污染的标准,摒弃了以往以环境发生质变作为衡量标准的观念。同时将《环境保护法》的主体扩大到公民个人,结合经济手段,使得城市生活垃圾减排的目标可以真正落实到每个公民。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其意义和价值在于,可以有效减少城市生化垃圾排放数量,缓解当今城市生活垃圾过量排放的现状。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促使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形成,有效缩短了公民自身环保意识形成的时间。无论从短期还是长远考虑,均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摘要

当城市进入急速膨胀的时代,人们消费的附属品(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阻碍之一。面对持续增多的城市垃圾,我国目前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综合利用和产业化运为目标,以焚烧、堆肥、填埋等手段为基本处理办法,致力于从源头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并以鼓励公民对垃圾自主分类的方法提高提高其回收利用的效率为主要内容的整体方案。然而,在消费品使用过后的整个垃圾回收、分类、再利用与处理阶段,以城市居民为主的主体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究竟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们应该如何从立法的角度更好的规范公民的行为进而从根本上改变公民传统的“垃圾与我何干”的观念,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实现垃圾的资源化与再利用。这些都是我们将着重讨论的话题。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化”、主体责任、法治垃圾处理

调查方式

查阅书籍、文献、网络资料,加之与相关学科指导教师的沟通交流,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完成本次作品。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量化”城市垃圾处理责任的思想在环境保护法学有所体现,但就立法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未将其明确写入其中。也正是由于此原因,才造成了虽然法律对城市垃圾处理责任有所规定,但城市垃圾处理问题却日趋严重的现状。因此,我们认为此部分内容为立法空白,研究“量化”城市垃圾处理责任的有关问题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学术界对于此问题已有所关注,但现有研究主要着眼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未结合我国现实,也未提出可行性方案,考虑到以上问题我们在作品中均有针对性的给予解决和完善。现阶段,我国“量化”垃圾处理责任问题的研究还处在比较初级的时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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