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
小类:
法律
简介:
作品以美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度修正为出发点,通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现状的描述,分析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在立法、体制建设、制度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试图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提供的有益的经验和制度移植。
详细介绍:
美国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缺失以及金融监管体制中的弊端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我国金融衍生品已经存在并迅速发展,现有的分业金融监管体系、监管法律难以有效适应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需求,亟待改善。 作品以美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度修正为出发点,通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现状的描述,分析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在立法、体制建设、制度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试图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提供的有益的经验和制度移植。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作品以美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度修正为出发点,通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现状的描述,分析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在立法、体制建设、制度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试图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提供的有益的经验和制度移植。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衷正同学《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中外文资料收集翔实,特别是新资料多,具有学术前沿性。一是科学性强,将美国金融衍生品的最新监管理论与实践介绍到了我国,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二是理念先进,提出在金融衍生品立法中要明确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定位。三是视角独到,做到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的交叉研究。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的最大特色就是做到了中外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文章从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监管制度的完善思路,即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制度;在立法中明确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定位;厘清不同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权,建立金融衍生品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从现实指导意义来看,上述建议对指导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范运作,加强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作品摘要

一、美国金融危机中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经验总结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不足导致美国金融监管成本过高、效率降低。 (二)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的缺陷导致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真空。(三)金融衍生品相关主体的监管缺失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现状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1、现行监管体制难以有效适应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需求。 2、金融衍生品监管立法层级低、禁止或限制性规范多、法律责任欠缺。 3、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立法和监管滞后。 4、自律机构尚未发行有效作用。 5、缺乏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有效监管。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 借鉴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现状,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一)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二)完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制度。 (三)在金融衍生品立法中明确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定位,处理好创新、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 (四)厘清不同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权,建立金融衍生品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加2010年中国民商法年会(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会 成都),该论文在会议上予以交流,并为与会专家、学者所肯定、指正,论文随后做了部分修改。

参考文献

12从CDS拖垮AIG谈保险公司经营金融衍生品监管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09/06 13金融衍生品监管模式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商场现代化 2008/25 14境外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政策框架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3 15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启示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5 16美国金融风暴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启示 中国商法年刊 2008/00 17国际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基本原则探析 湖北社会科学 2007/02 18略谈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几个基础性问题 武汉金融 2007/09 共有记录18条 据CNKI数据库最新统计,关键词“金融衍生品 监管”的相关论文共有18条,可见作品《论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具有很强的原创性和进一步研究的学术价值。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在衍生品监管方面,欧美各国越来越注重信息披露,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美国规定衍生品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使投资者获得相关资讯的机会。英国《金融服务法》规定监管是为了“提升公众对英国金融体系的了解程度”,“减少金融犯罪的范围。”各国同时注重规则和制度的统一,以提高效率。美国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授权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全权管理全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活动,现有的州立法规一律作废,所有的市场交易法规和条例必须在国家法规的规定权限内建立和修订。 衍生品监管主流制度架构是三级监管体制,即政府监管、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和交易所自律。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结构是随着衍生品市场发展,长期形成的三级监管模式。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发展衍生品时都充分借鉴了这种模式。自律监管在衍生品市场监管中作用举足轻重,倡导自律监管是我国学界普遍的呼吁。Joseph J. Norton & Heba M. Shams(2002)认为,在特定条件下,关于这些“参与者”、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的监管,风险监管体制(risk-focused supervisory regime)与自我管理体制(self-regulatory regime)相结合,是当代金融监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同时也是金融监管从传统上一直属于政府排他的领域逐渐向“准私人化或者部分私人化”(quasior partial privatization)方向发展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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