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与改进
小类:
经济
简介:
本报告通过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被救济权等权利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基于对现状的原因分析,分别从立法推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教育、增强银行业合规意识、完善非诉讼救济途径等五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以加快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进程,并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金融服务业的深化发展。
详细介绍:
本文从雷曼迷你债入手引出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并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及法律法规,对我国金融消费者及其权利的概念进行界定。继而基于问卷,调查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并剖析了消费者权利意识淡薄、公平交易机制不完善、知情权和受教育权未得到有效保障、维权救济机制不健全等五个方面的原因。最后,课题组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背景,提出了完善立法、加强监管、重视教育、创新银行业机制、优化救济途径等方面的可行建议。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撰写目的:本报告通过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了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分别从五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基本思路:本文基于问卷调查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并剖析了其原因。最后,课题组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背景,提出了完善立法、加强监管、重视教育、创新银行业机制、优化救济途径等方面的可行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通过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调查、研究和分析,了解当前商业银行在处理金融消费者保护上的制度、资源和体系方面的缺失。 当前国内研究成果一部分集中在对国外的经验介绍上,另一部分则侧重于理论探讨。本课题通过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的调研,整理获得第一手数据,进而剖析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并从五方面尝试性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案。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尚处起步阶段,如何加快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进程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尤其是上海银行业面临的严峻课题。基于此,我们通过对上海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的问卷调研,初步掌握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进程、质量和水平。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情,为有关当局完善目标导向、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机制提供有效的建议,为促进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微薄的贡献。

作品摘要

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对全球金融市场形成了灾难性的冲击。危机爆发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已然成为当前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缺失现状也不容忽视。大量的私人理财客户蒙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而商业银行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当前,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已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益成为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提升金融服务业国际形象的关键性因素。2011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将金融消费者教育及基本权利保护作为其工作重点。在上海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更显得尤其重要。 本报告通过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被救济权等权利保护的现状。并从消费者权利意识、银行业体制、立法监管、金融教育、维权救济机制等方面深入挖掘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应从立法推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教育、增强银行业合规意识、完善非诉讼救济途径等五个方面加快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进程,同时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下的金融服务环境的提升提供有效依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本作品获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0年12月颁发的“2010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有奖征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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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个别交谈 ■书报刊物 ■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内同类研究水平概述: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2006年12月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中首次提出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 (一)国外改革模式的借鉴 1.研究者从国家改革的整体措施入手,着重探究改革的完备性与相关性。如吴盛光(2011)从后危机时代西方国家金融改革改革的重点的角度突显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意义。 2.研究者侧重于对政府金融部门的分析,提出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建议。如中国金融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课题组(2010)以英国金融服务局为主要对象,对国内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相关建议。 3.研究者从实务操作入手,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实际工作的改进提出建议。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的探讨 刘沛佩(2011)从分析金融隐私权的内涵、外延和保护现状入手,提出在我国建立金融隐私权保护体系的建议。 国外同类研究水平概述: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改革进程 (一)美国 2010年7月美国政府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对消费者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创建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署。 (二)欧洲主要国家 2010年7月英国政府公布了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金融监管的新方法:判断、专注和稳定》,重组了金融服务局,从而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二、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的研究 次贷危机的爆发,再次将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的研究推向高潮。一般认为,消费者的非理性、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Sharon Tennyson 2009)以及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Hillebrand 2009)是需要监管当局提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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