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南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机制创新--“水、土流转”模式的理论分析与具体考察
小类:
经济
简介:
本文针对我国南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面临的困境,提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融资与建设管理新思路——“水、土流转”模式。通过对该模式运作过程中利益主体、操作模式、租金定价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并运用湖南省地州市的相关数据对该模式预期收益进行福利经济学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水、土流转”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难题。最后,就“水、土流转”模式的实施和推广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详细介绍:
项目针对目前我国南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面临的诸多困境,提出了一套创新性的投融资和建管模式——水、土流转模式。所谓水土流转模式,即指以当地政府牵头,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修建与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同时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与配套的农民愿意出租的土地一同打包转交给农民企业家管理和运作,农民企业家获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后带来的收益,同时向其他利益群体支付租金,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目前小农水建设主要存在四大困境:1.严重老化,年久失修2.供需不均衡,资金缺口巨大3.产权类型单一,所有权主体缺位4.管护问题突出。其中,瓶颈在资金,根源在所有权主体缺位。我们的模式主要就是依托市场化这一手段来解决以上困境。但其内涵和外延较现存的市场化思路有很大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1.整合财政,引入信贷,破资金缺口。由政府设立小农水投资基金对内整合财政资金,对外引入金融资金投资小农水建设。 2.水土打包,规模经营,解管护难题。通过将水土打包承包给农民企业家,由农民企业家统一经营,能够有效推进了小农水建设的模式化、规模化与市场化经营,提高了管理效率。 3.信托流转,信息交互,降交易成本。设立水土流转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降低水土供需双方直接的信息不对称。 4.均衡定价,供需平衡,优资源配置。通过运用均衡分析法,对打包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实现流转面积最大化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5.风险分摊,责权对等,重风险控制。对于这一新模式,我们提出了风险分摊三原则,即一是风险由最有控制力、最适合管理它的一方承担;二是由投资方受益和承担风险;三是风险承担要有上限。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方案,为水土流转模式的顺利运作保驾护航。 6.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用事实说话。我们对益阳、常德等县市的水利重点村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访谈,深入考察农民对小农水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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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南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机制创新--“水、土流转”模式的理论分析与具体考察
  • 中国南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机制创新--“水、土流转”模式的理论分析与具体考察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作品旨在解决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农村水利设施改革提供新的、可行的思路。文章首先从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分析了小农水建设的重要性;其次针对小农水建设面临的瓶颈,设计出“水、土流转”模式,并采用均衡分析法就模式中的租金进行了测度;然后从需求分析、福利分析、法律基础及可操作性等角度着重强调了模式的可行性;最后综合分析了模式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1、文章结构科学。2、可行性论证充分。既包括模式主体需求分析,又包括福利分析,还包括法律与政策层面分析以及操作性分析。 先进性:本文设计的“水、土流转”模式实现了一般概念向具体模式的转化。 创新性:1、“水、土流转”模式第一次实现了水利流转与土地流转的有机融合;2、均衡分析法创造性地解决了流转租金定价问题,;3、“水、土流转信托公司”与小农水基金的建立丰富了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种类。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作品通过对湖南省水利重点县市进行的深入调研,探索出一套合理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模式——“水、土流转”模式。该模式能有效破解小农水建设的诸多瓶颈,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水、土流转”模式主体权责明确,利益分配合理,可操作性强,易于在实际过程中得到运用。政策建议既包括宏观层面完善法律体系与推广市场机制,又包括微观层面提高主体投资需求、保障主体基本权益,方向明确,层次分明,现实指导意义强。

作品摘要

作品针对目前中国南方大量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建设资金缺口大、管理体制不完善、权责产权不明晰等困境,创新性地提出“水、土流转”模式来突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这一难题。该模式即为以当地政府牵头,由当地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修建与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同时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与相对应的农民愿意出租的土地一同打包转交给农民企业家管理和运作,农民企业家一方面获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后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向其他利益群体支付租金,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该模式通过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资基金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通过规范化的经营提高管理的效率,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实现权责的对等。在文章中,综合运用了均衡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计量分析法、博弈论等方法,解决了租金定价、各利益主体的帕累托改进等问题。文章制定了一套风险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处理了模式存在的各种固有风险与潜在风险。最后,文章就如何充分发挥“水、土流转”模式的功能、加快推进小农水建设的改革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11年1月25日通过常德市水利局鉴定,认为该作品结合了当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具有重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对于推动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2011年2月14日通过益阳市水利局鉴定,认为该作品研究的结论具有客观科学性,提出的相关机制、理念以及政策建议对于推动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2011年2月26日通过湖南省水利厅鉴定,认为该作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对中国南方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供了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 2、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3、2010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 4、中国人民日报 5、万方数据库: 6、利福尼亚大学国际和区域数字馆藏研究项目: 7、湖南省各市县实地调研统计数据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会议、图片照片、统计报表、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一、国外研究 Agale P.K等人在2009年分析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能带来的诸多经济利益。Ruth Meinzen-Dicki等人于2001年发表了一篇基于对斯里兰卡1997-1998年度水利设施实际情况的研究,阐述了水利灌溉设施的所有权问题。 二、国内研究 现状分析:倪焱平(2007)等在研究中指出小农水的供给制度存在缺陷。在投融资模式方面,杜君楠(2008)指出: (1)政府投入资金严重不足,农民投资积极性受挫;(2)收入分配格局发生变化,“一事一议”制难以有效实行;(3)农村基层管理组织薄弱,农民缺乏凝聚力;(4)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成因分析:赵珊(2008)、李克明(2007)等提出产权不明是造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投融资问题的重要因素。钟穗珍等(2008)在对于广东小农水存在问题及对策的分析过程中指出,小农水存在的投融资问题既有“先天不足”,又有“后天欠补”。 解决方案:刘家伟(2006)提出了“四化”解决该问题,即投融资模式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市场化、投融资风险分散化、投融资收益公平化。闵秀珍和刘跃前(2007)总结出缓解投融资难的几大方法:(1)加大政府资金投入;(2)大力引入民间资金;(3)以土地换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鉴于农村水利设施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部分学者就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市场化进行了探讨。郭显莉(2007)对比了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民间资本的做法,同时对BOT、ABS、TOT三种水利融资引入民间资本的方式做了探究。解宏劲(2007)提出在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中引入PPP融资模式。曹鹏宇(2009)对在农村水利设施中引入PFI模式做了少量阐述。 在目前已有的研究文献中,专家学者对小农水建设存在的基本困境已达成共识,一般都将资金缺口视作小农水建设的关键瓶颈,并就小农水设施的投融资瓶颈提出了一些概念性的解决建议,包括BOT、ABS、TOT、PPP、PFI等融资模式。但大多数研究都只是框架性的建议,其中涉及的思想未曾在实际中得到运用,也未有学者提出一套适用性、科学性兼备的完整的解决体系,缺乏可行性与现实指导意义。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水、土流转”模式,实现了理论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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