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城中村改造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研究
小类:
经济
简介:
本作品联系城中村的现状,通过分析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和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对城中村改造中不同改造主体和形式的分析,力求城中村的改造可以以成本效益比的优化为目标,理性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使改造能够顺利完成。
详细介绍:
城中村在我国城市化初期和工业化快速增长时期,对于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居住问题曾起到积极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中村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城中村己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瓶颈,改造势在必行。由于城中村的改造一般涉及巨大的投资,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研究,使社会资源利用得到优化。本文首先介绍当前城中村的现状,分析了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也剖析了城中村带来的负面影响,指出城中村改造乃是大势所趋。同时,对城中村改造中不同的改造主体、不同的改造形式的分析,结合昆明市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模式及基本思路。 通过以上研究,结合社会实践调查,希望城中村的改造可以以成本效益比的优化为目标,理性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使改造能够顺利完成。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作品联系城中村的现状,通过分析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和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对城中村改造中不同改造主体和形式的分析,力求城中村的改造可以以成本效益比的优化为目标,理性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使改造能够顺利完成。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城中村在我国城市化初期和工业化快速增长时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中村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瓶颈,改造势在必行。由于城中村的改造一般涉及巨大的投资,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有必要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研究,使社会资源利用得到优化。从成本效益这一独特的分析方法出发,深入剖析城中村改造中不同改造主体和形式,这在当下的分析体系中实属先进。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作品联系城中村的现状,通过分析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和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对城中村改造中不同改造主体和形式的分析,从成本效益这一角度出发,为城中村的改造提出合理可行的基本思路和相应方式,促使改造主体可以以成本效益比的优化为目标,理性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使改造能够顺利完成。

作品摘要

城中村在我国城市化初期和工业化快速增长时期,对于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居住问题曾起到积极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中村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城中村己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瓶颈,改造势在必行。由于城中村的改造一般涉及巨大的投资,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研究,使社会资源利用得到优化。本文首先介绍当前城中村的现状,分析了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也剖析了城中村带来的负面影响,指出城中村改造乃是大势所趋。同时,对城中村改造中不同的改造主体、不同的改造形式的分析,结合昆明市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模式及基本思路。 通过以上研究,结合社会实践调查,希望城中村的改造可以以成本效益比的优化为目标,理性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使改造能够顺利完成。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于2011年5月被评为云南财经大学挑战杯金奖

参考文献

1. 李俊夫:《城中村的改造》,科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 2. 王映雪,昆明市“城中村”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云南环境科学,2006,1。 3. 胡毓瑾:硕士论文,《城市再生水资源利用项目的技术经济综合评价研究》。 4. 徐超,硕士论文:《城中村改造中的费用效益分析研究——以上海市陆家庄为例》。 5. 陈万磊,昆明市城中村形成及改造初步研究。昆明市理工大学学报,2005,3。 6. 张建生、郑立志 “城中村”改造的效益分析,2007。 7. 付晓东:《中国城市化与可持续发展》,新华出版社,2005。 8. 莫童:《公共经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9. 陈湛,硕士论文:《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调查方式

社会实践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逐步加快,于是“城中村”成为了全国诸多城市的一中普遍现象。“城中村”的形成是由诸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而且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它的弊端也是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不容置疑的。“城中村”改造问题已经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改不改,从哪几个方面改,如何改,更是政府、群众、学者等多方面所共同关心的话题。就国内而言,许多学者在调查了解城中村实际情况后,提出了各自的看法。杜杰(1999)结合深圳市罗湖区原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实例,提出改造“城中村”应从发展决策、“城中村”的内在要求、体制、经济、文化、法制、组织人事等方面入手。张桂花等(2005)在对西安市“城中村”现状进行描述分析后,提出“城中村”改造要以政府主导进行,引入市场机制,切实搞好拆迁补偿工作,进行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进行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系亚文化生态机制。 而国外,城中村问题同样存在。国外把城中村问题归结为“城市贫民窟”、“贫民居住区”,同样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国外处理城中村的问题,主要是在法律法规方面作出相关政策。在巴西,当地政府在州政府、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做出承诺,在社会政治以及地理上把贫民区纳入这些城市。在英国则通过了《改善居住法案》,目的在于清除贫民窟和建设低成本住房。1964年,法国巴黎颁布第一个清除贫民窟的法律,称作德布瑞法。显然各国在对待城市贫困和贫民窟问题上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已经完成城市化的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较快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对于非正规住区或贫民窟的发展往往采取重新安置,或者清理后重新开发的政策。发展中国家则是将贫民窟的改造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在发展城市的同时改建好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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