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高校扩招背景下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及培养状况的调查(以东北地区为例)
小类:
教育
简介:
高校扩招后,高等学校基于国家政策和教育成本的考虑,纷纷开设法学本科专业,致使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法学专业就业很不乐观。本课题分别对用人单位对法学本科人才的需求情况和学生的培养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然后从国家政策、高等教育改革、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法学专业人才社会需求与培养状况之间矛盾,为今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提供新的理念和模式。
详细介绍: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也正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增加,很多高校争先恐后的开办了法学专业,很多学校法学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现代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出现了背离,导致大多数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却找不到工作,绝大多数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没有机会去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在这种背景下,本课题组以东北地区为例,分别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的社会需求情况和培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第一部分: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调查 通过对东北地区政府机关、公检法司部门、企业等310家用人单位进行调研,从单位招聘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校来源情况、法学专业本科生在职工作情况、用人单位是否要求法学专业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情况、用人单位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素质评价情况、用人单位完成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的难易程度、影响单位招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因素情况、单位在招聘本类毕业生是最重视的各项素质的情况等方面,在对客观数据进行统计整理的基础上,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 第二部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现状调查 通过对东北地区近30所不同层次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状况及就业形势、就业结构状况进行调查,从学生对法学专业的认同度、学生对考研与参加司法考试的认识情况、学校对法学专业的重视度、法学专业学生辅修专业分布情况、法学专业教学师资情况、学生对本校法学专业授课老师评价情况、学生对本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培养目标认同度、本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本校在读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意向、本校法学专业升学率及就业率等方面,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状况进行了客观分析。 第三部分:改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对策 根据前两部分对客观数据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想解决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和培养状况吻合的问题,从国家政策的层面上应该采取一下措施:1、加大法制改革力度,拓宽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渠道;2、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法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3、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行灵活就业等。从高等教育改革的角度应该采取的措施有:1、调整法学教育理念;2、调整法学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3、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鼓励法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从学生自身素质的角度来讲,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熟练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培养较高的道德素质和修养;锻炼与人交流沟通能力;掌握其它相关专业的一些技能等。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高校扩招后,高等学校基于国家政策和教育成本的考虑,纷纷开设法学本科专业,致使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法学专业就业很不乐观。本课题分别对用人单位对法学本科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的培养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从国家政策、高等教育改革、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法学专业人才社会需求与培养状况之间矛盾,为今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提供新的理念和模式。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高校扩招后,大学生就业是党中央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而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想从事本专业工作,必须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门槛,法学专业毕业生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本课题的最终目的是解决法学专业的就业问题,选题科学合理。本课题分别对用人单位的社会需求情况和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数据真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失业率上升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正接受严峻考验,解决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与培养现况之间的矛盾问题,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当前和谐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课题完成后,可以为教育部门制定招生计划、进行教学体制和模式的创新提供依据,使我国法学教育体制与我国司法体制相融合,为法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契机,充实法律人才队伍力量,加快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

作品摘要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也正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增加,很多高校争先恐后的开办了法学专业,很多学校法学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现代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出现了背离,导致大多数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却找不到工作。在这种背景下,本课题组以东北地区为例,分别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的社会需求情况和培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第一部分: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调查 通过对东北地区政府机关、公检法司部门、企业等310家用人单位进行调研,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 第二部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现状调查 通过对东北地区近30所不同层次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状况及就业形势、就业结构状况进行调查,对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状况进行了客观分析。 第三部分:改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对策 在前两部分对客观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政策、高等教育改革、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等不同视角提出了解决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社会需求和培养状况之间的矛盾的对策和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姚国艳,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矛盾分析,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 2、陈铁水,法学本科教育及就业制度改革的思考,《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19卷第3期 3、巫昌植,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教育,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2(3--4) 4、法学类专业就业前景分析与展望,《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年06 期 5、何勤华、陈灵海,统一司法考试后的法学教育,《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6、曾令良,统一司法考试与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定位,《法学评论》2002 年第1期 7、德国《法官法》制定于1961年9月8日,此后多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日期为2002年7月11日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人员介绍、统计报表 、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本课题主要是对法学专业的培养和就业制度进行研究,主要是为了解决法学本科人才社会需求和培养现状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个矛盾自2003年之才逐渐暴露出来,目前国内对此项研究很少,把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结合起来研究更是微乎其微。在2006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来自人大、南开、中政、川大等全国近40所共150位高校法学院(系)的负责人面对法学本科毕业生难觅专业对口岗位,如何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扩大学生就业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在西方发达国家现行的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法规已有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但各国有所差异。《德国法官法》规定:在大学学习法律专业,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修完职业预备期,最后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之后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高级公务员也需要具有相同的受教育条件。形成了以第一次国家考试为分界的基础教育和职业预备期两个阶段组成的教育和就业体制。美国的初级法学教育被置于大学本科教育之后,通常被认为是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这是美国法学教育与世界各国所不同的。在英国,法学专业教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法学基础理论。第二阶段的学习重点是进行职业培训。第三阶段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主要是熟悉律师业务和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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