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重庆主城区、城口和开县的调研
小类:
经济
简介:
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搞活农产品流通,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商对接”是国家商务部大力倡导与推进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作品从世界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出发,在分析中国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基础上,深入重庆市政府部门、大型流通企业、主城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偏远贫困县城口和三峡移民库区县开县开展调查,从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方面获取一手资料,运用交易成本理论、渠道关系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了“农商对接”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农产品流通中价格波动及其成因、农产品交易方式的选择以及渠道信任、渠道效率等问题,从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导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发挥流通主体作用;平衡渠道利益关系,促进农商共生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影响;建立市场化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研究成果得到了相关方面的重视与好评,并予以采纳。对“农商对接”的进一步推进,以及以“农商对接”为突破口,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详细介绍:
“农商对接”是国家商务部大力倡导与推进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当前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一种有益探索。长期以来,造成农产品销售困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产品流通模式落后,流通体系不健全。 30年前,中国的经济改革从农村土地承包和打破僵化的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开始进行。今天,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产品流通仍然是农村发展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制约当前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对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十分必要。 作品在比较借鉴世界及国内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基础上,深入重庆市政府部门、大型流通企业、主城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偏远贫困县城口和三峡移民库区县开县开展调查,从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获取一手资料,运用交易成本理论、渠道行为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农商对接”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农产品流通中价格波动及其成因、农产品交易方式的选择以及渠道信任、渠道效率等问题,从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导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发挥流通主体作用;平衡渠道利益关系,促进农商共生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影响;建立市场化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作品由研究主报告与系列调研报告组成。研究主报告包括: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重要意义、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农产品流通渠道基本模式与经验借鉴、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途径研究、重庆农产品流通基本模式及存在的问题、重庆“农商对接”的推进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和结语八个方面的内容。研究报告首先探讨了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重要意义,指出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多,信息不畅,交易方式落后,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已严重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作品采用了理论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分析,将研究的理论基础建构在交易成本理论和渠道行为理论上,重点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渠道行为理论分析了“农商对接”交易行为及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途径;分析了渠道成员之间的权力和信任对渠道稳定性及“农商对接”中渠道成员长期合作与交易的影响。作品比较借鉴了世界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北美模式、东亚模式、西欧模式),分析发现上述三种典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各有不同侧重但均具有高效率的特点。美国模式渠道扁平化;日本模式垂直化;法国模式一体化。对比三种模式发现尽管流通环节越少,流通成本越低,流通效率越高,但渠道效率的高低也不完全取决于渠道环节的多少。在比较借鉴世界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我国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探讨了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可能途径。根据调研情况,分析发现重庆农产品流通模式仍然以传统的流通渠道为主,依靠各级中间商以及农业“经纪人”来联结农户与消费者,联结农户与加工企业或超市。根据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以及在各个环节发生的主要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现有农产品流通模式不仅流通环节多、效率低而且交易成本高,关系也不稳定;农户与企业之间的违约、讨价还价、压级压价、隐瞒产量、拒绝收购等现象普遍存在;渠道成员间缺乏信任,渠道权力明显向企业倾斜的矛盾日益突出。通过对永辉超市、重庆商社集团、沃尔玛等企业 “农商对接”典型情况的调研;通过对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的调研访谈,了解了重庆市“农商对接”整体推进情况,分析了相关问题及成因,提出在“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中,由于存在产销规模小、农产品品质低、信息不对称、中间组织不足、合作意识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商对接”往往缺乏长效性、成员间缺乏信任、对接效率受到影响。作品重点从加强制度创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利于“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与支持企业与农户积极开展“农商对接”;建立政府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与政策稳定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加强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物流配送基地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契约管理,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积极探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跨区域的农产品流通;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中微观利益主体——农户的利益保护与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教育、鼓励与支持农户摆脱小农意识的束缚,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生产与市场化经营中,不断提高自身市场意识、契约意识、技术水平、交易能力与合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不仅仅是渠道环节的减少,也是功能上的重新分工与协作,更是利润的重新分配过程。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必须注重有利于市场化运行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涉及制度的创新与规则的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涉及政府政策的支持与稳定;涉及交易各方利益的协调与平衡;必须通过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实现农产品流通、企业盈利、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多赢”格局。 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并不仅限于此,而在于从“农商对接”这个角度切入,反映和揭示一个更高层次的主题: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要扭转目前国内农产品流通不畅、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农民收益甚微的局面,根本出路在于进行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农商对接”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是需要优化新旧模式的组合,处理好传统渠道和新型渠道之间的关系,让两者发挥各自在不同条件下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为此,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范建设和改造升级,继续完善与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功能,提高其流通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流通模式创新,弥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中间供货商的功能缺陷,改变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的状况,在市场机制主导下,充分发挥流通企业与农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推动作用,通过制度、法规、政策促进各主体功能的发挥,从多角度,多方位协同推进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根据实地调研,作品还形成“重庆主城区超市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重庆主城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重庆主城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重庆市‘农商对接’总体推进情况调查报告”、“龙头企业农商对接调查报告”、“重庆城口县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重庆开县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七个调查报告,以支撑研究报告主要观点及对策建议。 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重庆市相关政府部门、流通企业的充分肯定与采纳;得到农户和农村合作组织的认同与肯定。作品以“农商对接”为突破口,关注的是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研究成果对推进“农商对接”,突破农产品流通障碍,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重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农产品流通的困难与问题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基于重庆的研究及对策建议在西部以至于全国范围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广价值与现实指导意义。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撰写目的:以“农商对接”为突破口,研究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破农产品流通瓶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 基本思路:通过对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龙头企业、主城区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以及重庆偏远贫困县城口和三峡移民库区县开县的实地调查,掌握农产品流通及“农商对接”推进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相关理论,提出对策建议,为农产品流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作品理论运用合理,科学性强。运用交易成本理论,渠道关系理论分析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从制度创新、法律法规、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作品选题新颖,把握了该领域理论与实际发展动态,体现了良好的先进性与前沿性;作者深入重庆主城区及城口县和开县开展调研,获取一手资料,真实反映了中国西部农村农产品流通中的各种问题与困难,其结合渠道行为的探讨独具特色。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者深入重庆主城区及城口县和开县对龙头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开展调研,获取一手资料。研究工作得到重庆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重视与好评,建议得到采纳,对推进“农商对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重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农产品流通的困难与问题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基于重庆的研究及对策建议在西部以至于全国范围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广价值与现实指导意义。

作品摘要

作品由研究主报告与系列调研报告组成。研究报告比较借鉴国内外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分析其流通效率。运用交易成本、渠道行为等相关理论,研究重庆农产品流通以及“农商对接”中存在的问题,认为产销规模小、农产品品质低、信息不对称、中间组织不足、合作意识低、交易规则不清等是导致“农商对接”缺乏长效性、成员间缺乏信任、对接效率低的主要因素。提出推进“农商对接”要加强制度创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策支持及其稳定性;加强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物流配送基地建设;加强契约管理,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平衡渠道利益关系,强化农商共生合作;加强市场主导型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促进跨区域的农产品流通。提出“农商对接”模式不仅仅只是渠道环节的减少,也是功能上的重新分工与协作,更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过程。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必须注重有利于市场化运行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并在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中,注重新型模式与传统模式的优化组合与合理转换。 实地调研中形成对重庆市主城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龙头企业以及重庆市城口县、开县农产品流通的七个调查报告,支撑研究报告主要观点及对策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1、获奖:2009年5月,××大学“第六届学生科研六大赛事”,特等奖; 2、获奖:2009年6月,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区,特等奖; 3、发表:论文《××××》,《××农业》,2009.7; 4、发表:论文《××××》,《××大学学报》,2009.5。

参考文献

[1]赵晓飞,李崇光.基于关系视角的农产品渠道模式选择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8(6). [2]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J].经济研究,2001(1) . [3]赵晓飞,田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9(2). [4]胡定寰,Fred Gale,Thomas Reardon.试论“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新模式[J].农业经济问题,2006(1). [5] 赵晓飞,李崇光.“农户—龙头企业”的农产品渠道关系稳定性: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农业技术经济,2007(5). [6]张闯,夏春玉.农产品流通渠道:权力结构与组织体系的构建[J].农业经济问题,2005(7). [7]俞菊生,王勇等.世界级城市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模式[J].上海农业学报,2004(20). [8]罗必良等.市场化进程中的组织制度创新[M].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9]孟菲,傅贤治.美日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J].中国农村经济,2007(专刊). [10]虢佳花.制度环境、路径选择与经济绩效——基于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化进程中制度变迁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07(12).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亲临实践,会议,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外营销渠道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以效率和效益为重心,以权力和冲突为重心,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而与之相对应的世界农产品流通模式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农产品运营阶段→分销商销售为主阶段→垂直一体化阶段→以顾客为重心的渠道阶段→渠道整合阶段(孙剑、李崇光,2003)。 国内学者对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罗必良(1999)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提出了“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和市场企业化”的“布吉模式”;孙侠、张闯(2008)通过对农产品流通中的四个环节的成本构成与利益分配研究,提出要从生产和流通两方面同时着手改变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状况。张闯、夏春玉(2005)提出在农产品流通模式中为了平衡渠道中的失衡以及减少冲突需要提高农业合作组织的实力。赵晓飞、李崇光(2007)从渠道关系的稳定性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认为“农户→龙头企业”模式中关系形成和稳定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与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赵晓飞,李崇光(2008)通过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农户规模、分销商对下游渠道创造增加值的能力和龙头企业品牌知名度三个维度的分析,提出基于渠道关系模型的四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 国内学者在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上,袁华(2005)、张闯、夏春玉(2005)、周发明(2007)认为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熊湘辉、白彦平(2006)认为创新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应该从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革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入手。王新利、李世武(2008)提出了渠道结构信息化、主体组织化及联盟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思路。赵晓飞、田野(2009)提出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五个方面:渠道关系层面、参与主体层面、流通业态层面、流通技术层面、政府政策支撑层面。 总之,国内外对农产品流通模式已有的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良好借鉴。但对于“农商对接”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中的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关注。“农商对接”模式作为正在探索中的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实际推进中必然面临各种矛盾与困难,需要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去发现问题,运用相关理论加以分析,把握规律,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更好地推进“农商对接”,推进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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