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小类:
管理
简介:
参赛作品《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认为,“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和“八郑规程”通过实现村民的参与式治理,促进了“四个民主”的贯彻和落实,推动了村干部廉政建设,实现了村民民主权益,保障了农村和谐稳定。但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由于传统政治文化惯性和乡村政治生态局限,尚需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产生机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新机制。
详细介绍:
1.个案概况 进入21世纪以来,绍兴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对民主选举结束后如何根据本村的实际有序地开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自治活动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出了“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和“八郑规程”等典型经验,其中“乡村典章”被誉为“村民自治特别法”(赵冠军,2006),“八郑规程” 在2006年获得了“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之荣誉,它们“已经超出了民主管理规范化的一般要求,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很好的管理体系样本,是一个更理想的乡村治理的雏形。”(盛来运,2006)这三大典型的共性是:通过程序的民主化、规范化、操作化推动乡村治理的制度化;通过制度保证了村民的民主权力,使村民参与成为一种常态;通过制度实现了村民对某些村级管理事务(如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等。 2.绍兴乡村治理创新的原因、内容和作用 从实践来看,“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八郑规程”的产生原因是:村治实践需求推动了制度创新;政府治理需要推进了制度创新;村民和村官利益博弈需要促进了制度创新。在具体操作中,三大创新典型通过权力公授,健全村务领导机制;坚持村务公决,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群众公信,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坚持结果公评,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使村务管理由“暗箱操作”转变为透明运作,真正把知情权授予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使村级治理由原来的传统治理发展到农民参与式治理,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本地事务的解决,缓和了干群矛盾,推动了村干部廉政建设,实现了村民民主权益,节约了决策执行成本,明确了村级组织职责,保障了农村和谐稳定,但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参与主体的逐利倾向、村务决策成本过高和自治效益递减等。 3.完善绍兴乡村治理的对策 本参赛作品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化和完善绍兴乡村治理:一是坚持并完善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措施和手段;二是坚持并深化“自上而下”政策部署与“自下而上”制度创新的民主制度产生机制;三是修订并完善现行法律制度、典章规程,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四是健全并落实反映民意、政府参与并能有效提升制度绩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五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构建村级民主管理的权力制衡机制;六是贯彻有限理性原则,构建村级民主管理的利益优化机制。

作品图片

  •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 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参赛作品立足于经济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建设这一宏观社会背景,以绍兴乡村治理模式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的历史演进与理论解读为研究起点,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学理分析,透视“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八郑规程”3个典型个案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土壤,剖析其产生原因,评价其实施效果,解读其推广价值和普适意义,提出进一步落实“四个民主”、增强公民意识、保障公民“四权”的思路。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参赛作品以实证研究见长。其调研范围涉及绍兴市区、新昌县、嵊州市、绍兴县,调研对象为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和村民等,调研方法有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个案调查等。 2.项目实施具备良好基础。课题组成员作为管理专业学生,有良好的管理学科知识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课题组成员多次参与课题研究,有团队合作精神;项目指导老师研究方向为农村基层民主,能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指导。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1.应用价值 运用地方治理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等,对绍兴乡村治理模式三个典型个案进行深入研究,探寻其产生原因,剖析其实施效果,提升其推广价值和普适价值,为其他地区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提供现实样本和理论借鉴。 2.现实意义 乡村治理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的绍兴乡村治理模式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将有助于经验提升和实践深化,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

作品摘要

1.公开发表论文《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认为,“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和“八郑规程”通过村民的广泛参与,促进了“四个民主”的落实,推动了村干部廉政建设,实现了村民民主权益,保障了农村和谐稳定。但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由于传统政治文化惯性和乡村政治生态局限,尚需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产生机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新机制。 2.参赛作品最终成果——调研报告《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认为,“乡村典章”、“夏履程序”和“八郑规程”通过村民的广泛参与,大大地促进了“四个民主”的落实,使传统治理逐渐向农民参与式治理过渡。它们的创新是村治实践需求、政府治理需要、政治溪流利益博弈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有效地推动了村干部廉政建设,实现了村民民主权益,保障了农村和谐稳定。但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受参与主体逐利倾向、村务决策成本过高、自治效益递减等不足的影响,尚需深化民主制度产生机制、民主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和利益优化机制,最终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机制。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1.《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为2009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编号:36); 2.论文《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在《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年第8期发表; 3.《从传统治理到农民参与式治理—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荣获第七届绍兴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

参考文献

[1][美]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3]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自由主义思想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7]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9]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0]陈家刚.协商民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调查方式

本参赛作品综合运用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个案调查、半结构深度访谈、小型会议等方式完成实证研究。其中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采用半结构深度访谈方式,农户采用随机入户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村民自治作为我国特有的称谓,国外并没有专门研究,而主要集中在地方治理和民主建设方面,但其理论对中国有重要借鉴作用。 1.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启示 有关理论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治理形式,是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陈剩勇(2005)认为,协商式民主理论强调公民是民主体制的参与主体,应该积极促进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亨廷顿(1968)深入研究了政治参与(社会动员的主导形式)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认为:时机不当的政治参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而时机成熟与否取决于社会政治制度化的水平。 我国学者结合国情,对协商民主理论对我国民主建设意义形成一些共识:一是协商民主有助于提升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和提高决策质量;二是有利于培育公民的以人为本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三是是有利于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度与广度。此外,孙存良(2010)认为,由于协商民主在中国基层实践中具有参与包容性、讨论平等性和制度权威性等特点,极大地增强了公共决策的合法性,提高了公民的责任感;王平(2009)等认为,协商民主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助力器,主要表现为它是培育公民意识的有效制度平台;是提升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制度性前提;是构建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心里契约的有效机制。 2.国内学者对村民自治的探索 国内学者从宏观和微观二个层面对我国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宏观层面,主要从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分析。在微观层面,主要认为:一是农民自身素质比较低,参与和自治意识薄弱;二是行政公权力的干预以及基层干部只对上负责的行政风气;三是村民自组织的缺失;四是村两委的关系难处理。其代表人物有曾中新(2010)、冯美玲(2010)等。 针对当前村民自治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学者们提出应从村民自身素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正确处理基层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以及自组织的建设等方面着手解决。其代表人物有余万鹏、刘黎、覃事孝(2010)等。 此外,有学者通过分析国外地方治理状况得到启示。如蓝银华(2010)在对中美两国的村民自治和地方治理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认为“村民自治制度最根本的目标应该是把农村内部的事务治理好,真正能够切实地让广大农民在农村享有民主。”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