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专区首页>>通知新闻>> 新闻通知>> 新闻正文

关于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全国大学生 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任祥华 发表于 2015.12.28| 点击数2572

 

分团委、各团总支: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为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团委与中科创业学院联合举办山东工商学院“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大赛内容: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项主体赛事。

三、参赛方式: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具有核心团队,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 个组别申报,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或毕业未满 5 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不分组别申报,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分组别申报,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

    项目申报阶段,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作品提交阶段,以团队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完整作品。

二、活动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5月

1、2015年12月30日前:预赛项目发动、申报阶段

由各分团委、团总支自行组织。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讲解创业计划书的写作要求;动员学生组队(一般不超过8人),并确定团队名称。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以保证对创业计划书的知识体系支撑。

2、2016年1月10日前:预赛立项评审

由校级专家评审团负责。个人或团队上报项目申报书,校级专家评审团根据申报书的创意或实践项目简介进行评审,重点考查技术产品或服务概念(即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及项目可行性。1月10日前将立项结果反馈组委会并公布。

3、2016年1月-3月:组建学生团队、导师团队、撰写作品阶段

公布立项结果后,寒假期间由团队核心成员撰写参赛作品;开学后校团委通过网络及微信平台按照双向自愿的原则帮助项目组建跨院学生团队及导师团队;各分团委、团总支组建本院学生团队及导师团队。3月30日前以团队为单位提交完整作品。

4、2016年4月:各学院选拔赛。各学院组建学院专家评审团,对归属于本学院的作品组织进行选拔赛(评审会或现场答辩)。按照选拔赛的名次提交作品。未进行选拔赛的学院不允许提交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5、2016年5月:决赛答辩。校级专家评审团在各学院选拔的作品中评选出30份作品并邀请相关专家给参赛者做进一步培训,各团队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作品,参加决赛答辩。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专家对选手进行提问和打分,并确定名次。根据成绩选拔作品参加山东省决赛。

    五、奖项设置

三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 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 10%、20%和 70%。参加省赛的作品每个项目资助500-2000元不等。

六、其他

1、分团委、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务必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及相关后续工作。“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本着教育学生和保障作品质量的目的,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团员参与活动。

2、2016年的创业大赛将更加注重基于创新的创业,更重视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更欢迎从专业教学、实践和科研平台走出来的学生团队。希望各分团委、团总支积极争取校内外资源组织好各学院的选拔赛。

3、学校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共青团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  中科创业学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