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工作资助指南
校学生科协 发表于 2014.6.5| 点击数7941
为规范有效使用2014年度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工作专项经费,特编制本资助指南,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科协。
本年度分别从学院、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项目三个方面进行资助,拟提供工作和项目经费共计100万元。经费申请先到先得,资助总额控制,不分类设支持上限。获得资助的学院须培育不少于5个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参加世纪杯竞赛,否则将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资助资格。
一、对学院的资助
1.资助对象: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的课外科技创新类活动或面向全校的课外科技创新类竞赛。
2.资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助,用于资助活动或者竞赛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原则上不支持赛事奖金。
3.申请流程:①填写《资助申请表1》并制作详细预算;②请院领导审批(手签,签名章无效);③请校团委审批确定资助金额;④将《申请表》及预算交至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备案。
4.报账流程:①按照财务处规定网上填写《报账单》,打印后右下角“部门领导”一栏请院领导填写(手签,签名章无效),“经办人”一栏由学院经办人填写;②到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审核;③请校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支出项目同学生活动经费,无法列支餐费和酬金)
二、对科技创新基地的资助
1.资助对象:院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创业基地用于建设基地所必须的设备器材等。
2.资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助,办公设备单价不得超过1000元。
3.申请流程:①填写《资助申请表2》并制作详细预算;②请院领导审批(手签,签名章无效);③请校团委审批确定资助金额;④将《申请表》及预算交至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备案。
4.报账流程:①按照财务处规定网上填写《报账单》,打印后右下角“部门领导”一栏请院领导填写(手签,签名章无效),“经办人”一栏由基地经办人填写;②到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审核;③请校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科技创新项目的资助
1.资助对象:第11届“世纪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等奖指导老师,第9届、10届“世纪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以上有重大改进的项目。
2.资助金额:对特、一等奖指导教师的资助不超过5000元项目经费,对改进项目资助每学期不超过5000元,资助2学期。
3.申请流程:①填写《资助申请表3》并制作详细预算;②请院领导审批(手签,签名章无效);③请校团委审批确定资助金额;④将《申请表》及预算交至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备案。
4.报账流程:①按照财务处规定网上填写《报账单》,打印后右下角“部门领导”一栏请院领导填写(手签,签名章无效),“经办人”一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②到校团委学术科技部审核;③请校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
5.报账要求
科技类作品可以使用的资助项目类别有:元器件费(需附清单)、试验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作品相关费用(超过2000元的支出需附采购合同,并按照我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包含印刷、耗材、办公用品、车费等其他办公费用。
社科类作品可以使用的资助项目类别有:图书费、调查问卷制作、社会调查相关物品、赴外地调研交通费(仅限火车)、项目咨询费、发表论文等(超过2000元的支出需附采购合同,并按照我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包含耗材、办公用品等其他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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