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挑战杯”竞赛逐级报备工作的通知
组委会 发表于 2015.5.13| 点击数44312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为进一步推进“挑战杯”全国、省、校三级竞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扩大“挑战杯”竞赛在高校和广大学生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今年将继续实行“挑战杯”竞赛逐级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备工作开始前,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须核对本省份参赛高校名单,如发现在官方网站高校库出现缺失,请于报备开始前及时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添加。
2.报备工作开始前,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须使用省级管理员账号登录官方网站,导出校级管理员账号,并派发给本地区各参赛高校。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员使用校级管理员账号登录官方网站,免费开通本校的“高校专区”,并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3.各地、各高校须在举办“挑战杯”竞赛时,将相关情况逐级报送至上级团组织。为简化报送流程,按照“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引导,在线填写即完成信息报送。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须于2015年6月1日前通过网站提交省级、校级报备信息。报备表(见附件)为样表,无需传真或邮件报送。
4.各地、各高校须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选拔赛、校级选拔赛获奖作品台账通过“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上传备案,原则上未进行报备的比赛作品不能参与全国“挑战杯”竞赛。具体流程与操作方式参见官方网站的引导提示,在线填写即可。
5.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通过“挑战杯”官方网站申请开通省级、校级比赛服务平台,以提高组织效率、简化办赛流程,与国赛实现更好对接,并使用“挑战杯”竞赛系统举办省赛、校赛。
6.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鼓励和支持各高校广泛组织校级竞赛,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已举办校级比赛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比赛程序,增强育人成效;未举办校级比赛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举办校赛。
7.各地、各高校报备情况将作为评选“挑战杯”竞赛省级及校级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8.此通知请及时转发至各高校团委。
各地、各高校“挑战杯”竞赛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简报形式及时报送。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采取组织观摩、抽查督导等方式掌握各级竞赛开展情况。
联 系 人:张长宏 王亚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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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学校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