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促进学术科技成果的涌现,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河北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校拟于2013年3月9日至15日举办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务实求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迎接挑战
二、 竞赛基本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竞赛,请专家评审,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优秀作品。
三、 评选作品的基本原则: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四、 参赛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报名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考题目见附件4);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大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五、 奖励办法:
1、参赛的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4个奖励等次。
2、团体总分计算如下:根据作品获奖数,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分。通过终审的未获奖作品每件10分。
3、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学院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群众基础和成效,竞赛活动的发动宣传工作,对作品资格、形式审查及初评情况,报送作品的规范性,展板美观整齐,布展、撤展准时等方面进行评定。
六、 赛程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10月)
(1)学校工作
学校下发《关于举办2013年度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并通过展板、讲座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学院工作
①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团委、科研、教务部门以及学生会组成的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小组,确定本院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做好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见附件1)
② 各学院成立院级专家评审组,至少由涉及相关专业的5名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组成(见附件2)。
③ 2012年11月2日前将两份参赛名单及时报送河北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buxueshukeji@163.com,格式见附件。
2、学院组织申报阶段(2012年11月—12月)
(1)2012年11月5日—11月16日,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登陆团委弘毅网站“科技创业”版块,通过作品申报系统,在网上进行作品立项申报,工作人员将在提交立项申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项目审核,不通过审核的项目没有资格进行以后的作品申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报名表纸质版打印1份,并及时交至河北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
(2)2012年11月17日—12月2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参赛作品的撰写,并对院内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择优评奖;在12月25日—12月28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优秀作品。同时,将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送作品清单电子版发送至hbuxueshukeji@163.com(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
3、学校评审及作品上报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
(1)2013年1月1日—1月11日,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资格审查、预审,并初步确定出进入学校终审的参赛作品;
(2)2013年1月12日— 3月8日,对作品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再次提交。各参赛团队须将修改好的作品于3月4日—3月8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再次提交作品,纸质版报送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
(3)2013年3月9日—3月15日,终审,并确定出上报省级比赛的优秀作品,并继续给予资助;
(4)2013年3月16日—4月19日,继续修改完善上报省级比赛的优秀作品;
(5)2013年4月底-5月,向省组竞赛委员会报送参赛作品。
七、 成果转化:
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八、 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作品中须注明)
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九、 注意事项:
严禁抄袭校内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全校通报。
十、 以上内容由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希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委派专人负责,认真筹备活动,确保终审作品的水平和质量,以及竞赛的顺利进行。
查阅竞赛详细内容可登陆“弘毅网站”。
联系电话:5977032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一:河北大学院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小组名单登记表.doc
二: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专家评审组组成情况登记表.doc
四: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暂定).doc
五:2013年度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doc
七: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分标准(参考).doc
转自 http://yxy.hbu.edu.cn/index/notice/201210/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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