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上海大学 发表于 2012.12.26| 点击数8276
各学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的精神,响应上海市关于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决定的号召,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所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将举办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此次竞赛同时作为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1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上海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2.申报参赛的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考题见附件一)。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6.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7.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竞赛安排
2012年12月-2013年2月,学院评审、辅导阶段。鼓励开展院级评审和辅导,对于预报名作品进行评审和辅导,帮助作品修改提高。评审可以采用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等形式。
2013年3月,作品正式申报阶段。参赛团队向学院团委提交最终作品及正式的《作品申报书》,学院团委统一将材料交至校团委。
2013年3月-5月,学校竞赛阶段。学校会同学院举办“自强杯”初赛、复赛和决赛,产生一、二、三等奖,并推送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上海市选拔赛和全国竞赛。
五、奖项设置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科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本届“自强杯”给予参加竞赛获奖团队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以奖金鼓励,具体办法如下:
1.本届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2.对在本届“挑战杯”市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人民币 5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3.对在本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0元、10000元、7000元和5000元。
4.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作品数量、质量以及筹办组织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自强杯“优秀组织奖”奖牌,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
5. 对获取不同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按最高一级给予奖励。
六、组织机构
1.由校领导和校团委、科技园区负责人共同组成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要由学校相关科学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作品的评审和选拔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对大学生适应新世纪科技革命和社会进步的新要求,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激励学生勇于创新、奋发成才的积极作用,要对该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把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作为落实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各学院要认真研究“挑战杯”竞赛的有关规定、要求和历届获奖作品的特点,力求在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的基础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通过海报、网站等载体和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竞赛活动对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成才成长的积极意义,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为参赛作品奠定坚实的数量、质量基础。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学生参赛的领导工作,认真研究“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要求,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在注重发挥参赛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发挥好指导教师的作用。要有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教师团队,指导学生选题,充分挖掘并筛选出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的有竞争力的选题,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作品,促使更多优秀作品产生。
八、参赛指导
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结合大赛进程,邀请专家和历届挑战杯获奖者,为参赛队伍进行指导,并就比赛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九、报名方式
有意参赛者请认真填写《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二),并于2013年3月8日前将电子版传至邮箱:shukechuang@126.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团委处,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龙海 66134658*807
纪润之 18818215400
联系地址:上大路99号校团委(A楼收发室三楼) 邮编:200444
联系邮箱:shukechuang@126.com
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代章)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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