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发表于 2012.12.20| 点击数7215
为引导激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选拔高水平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全省预选赛和全国决赛,校团委、教务处、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联合举行第十三届“挑战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教务处
三、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
3、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又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发明、制作类;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五、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已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5、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六、竞赛程序
1、比赛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
2、2012年12月下发通知,并开展前期宣传推广;
3、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月18日进行作品申报,已完成的作品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挑战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附件2),待完成的作品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挑战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附件3)
4、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并立项资助;
5、2013年4月下旬进行终审答辩,召开表彰大会并确定获奖作品及参加“挑战杯”全省预选赛作品,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参赛作品申报
参赛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并于2013年1月18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bittzb@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王岚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404室)。
联系方式:
王岚:3622662,13824156032,696032
赖坤钰:13798991873,621873
陈显一:13750028084,618084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