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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选拔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 发表于 2012.12.20| 点击数7116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已于2012年11月初正式启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浙大党办〔2012〕27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将院级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院级选拔工作时间从2012年11月上旬至2013年3月,具体工作进程如下:

阶 段

主要工作

截止时间

宣传发动阶段

以院级为单位,举办竞赛宣讲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立项申报

2012年12月20日前

报名阶段

学生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

评审选拔阶段

组织相应学科专家进行评审(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作品选拔工作

2013年1月5日前

作品跟踪培育阶段

对优秀作品进行重点跟踪培育,在教师指导、实验室利用上给予各种支持。

2013年3月1日前

作品提交阶段

上报《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至相应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院级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本学院(系、学园)内开展赛事宣讲和培训活动,组织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进行立项申报。鼓励和引导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等优秀作品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学校在2013年的“新苗人才”计划中单列40项“挑战杯”专项予以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另行通知)。

(二)组织好参赛学生的报名工作

参赛学生须登录求是青年网站(www.youth.zju.edu.cn)的“第十三届‘挑战杯’报名系统”进行立项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项目申请书,并导出填写好的《竞赛报名表》,统一上交所在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

报名系统将于2012年12月20日24时关闭,参赛学生须在此前完成竞赛报名工作。

(三)做好院级项目立项选拔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2013年1月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选拔代表本单位学科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学科类别复赛(原则上复赛承办单位和上届优秀组织奖单位不超过8件,其他单位不超过6件)。

(四)各学院(系、学园)公示评审结果

对于初赛评审结果要在本学院(系、学园)内予以一周时间的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疑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或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所有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复赛作品报送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于2013年3月1日前,填写好《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报送至相应的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至复赛类别机构的,只需填写复赛作品即可,同时还要报送相应的作品申报书)。跨学院(系、学园)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系、学园)申报。

为便于工作开展,所有上报的电子材料需以“【XX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为标题,于要求时间节点前发送至邮箱zhangyi10@zju.edu.cn,同时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紫金港小剧场319办公室,当面核实电子材料上交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卢飞霞  88206673

张  熠  18768118115/529058

 

附件一: 《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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