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选拔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 发表于 2012.12.20| 点击数7066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已于2012年11月初正式启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浙大党办〔2012〕27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将院级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院级选拔工作时间从2012年11月上旬至2013年3月,具体工作进程如下:
阶 段 |
主要工作 |
截止时间 |
宣传发动阶段 |
以院级为单位,举办竞赛宣讲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立项申报 |
2012年12月20日前 |
报名阶段 |
学生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 |
|
评审选拔阶段 |
组织相应学科专家进行评审(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作品选拔工作 |
2013年1月5日前 |
作品跟踪培育阶段 |
对优秀作品进行重点跟踪培育,在教师指导、实验室利用上给予各种支持。 |
2013年3月1日前 |
作品提交阶段 |
上报《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至相应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 |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院级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本学院(系、学园)内开展赛事宣讲和培训活动,组织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进行立项申报。鼓励和引导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等优秀作品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学校在2013年的“新苗人才”计划中单列40项“挑战杯”专项予以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另行通知)。
(二)组织好参赛学生的报名工作
参赛学生须登录求是青年网站(www.youth.zju.edu.cn)的“第十三届‘挑战杯’报名系统”进行立项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项目申请书,并导出填写好的《竞赛报名表》,统一上交所在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
报名系统将于2012年12月20日24时关闭,参赛学生须在此前完成竞赛报名工作。
(三)做好院级项目立项选拔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2013年1月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选拔代表本单位学科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学科类别复赛(原则上复赛承办单位和上届优秀组织奖单位不超过8件,其他单位不超过6件)。
(四)各学院(系、学园)公示评审结果
对于初赛评审结果要在本学院(系、学园)内予以一周时间的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疑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或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所有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复赛作品报送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于2013年3月1日前,填写好《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报送至相应的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至复赛类别机构的,只需填写复赛作品即可,同时还要报送相应的作品申报书)。跨学院(系、学园)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系、学园)申报。
为便于工作开展,所有上报的电子材料需以“【XX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为标题,于要求时间节点前发送至邮箱zhangyi10@zju.edu.cn,同时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紫金港小剧场319办公室,当面核实电子材料上交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卢飞霞 88206673
张 熠 18768118115/529058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16日
相关新闻>>
- 北京邮电大学 关于征集第七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九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西安...
- 关于举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年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
- 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 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的通知
- 江西师范大学 关于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 关于举办暨南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全校挑战杯备赛作品大展示的通知
-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海事大学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 【同济大学】关于第九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济大学校内赛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