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小类:
经济
简介:
本文在实地走访及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基于访谈和问卷的分析,肯定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收入效应,同时发现合作社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程度低和合作社成立与运营的规范程度低等问题。
详细介绍:
Challenger团队,始于挑战杯,正式成立于2010年10月,该团队参加挑战杯比赛的论文题目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该项目起源于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实践获得院级立项支持且评为校级优秀社会实践,且调研报告已在国家级综合期刊《消费导刊》发表。为参加挑战杯比赛,原部分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吸纳新队员,成立Challenger团队,在已有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升华。成员以本科生为主,且有两名研究生参加,团队成员既有国家奖学金、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种社会奖学金获得者,又有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等,均有较多的课题调查和研究经历,具备圆满完成课题的能力,是一支具有优势互补,分工明确,高度协作能力的优秀团队。此外,团队指导教师石绍宾老师在农村合作社方面研究成果显著,给予团队大量研究帮助,且该作品得到了经济学院财政系李文教授、李齐云教授的推荐。

作品图片

  •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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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立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背景,针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组织形式,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以日照万平茶叶合作社为实例进行调研,探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 结合股份合作社的现有学术成果,从收入效应、运行缺陷和政府责任三个角度对以万平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深入剖析。并希望通过这样的学术调研可以为农村土地流转和合作社建设提供借鉴,以推动农村发展。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政府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中应有的监管、服务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本文结合在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万平茶叶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指出了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本身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中的责任。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作品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万平合作社为例,从收入效应、运行缺陷、政府责任三个角度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科学合理化建议,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一形式的发展,实现农民的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

作品摘要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于实现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专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具较大积极意义,但是在当前我国合作社所处的初级阶段来看,合作社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也存在行政权力的越位现象等,使合作社不能够充分实现他所应该具有的作用。因此,按照这个主线,本文主体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规模经济理论角度说明合作社所具有的积极效应,并从实际调查出发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法论证了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说明合作社经营形式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以万平合作社为典型,用现象、原因、后果的分析思路进行个案分析,并以此折射当前合作社在制度设计和运行当中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强调政府在合作社的运营过程中应起到的积极作用,并指出政府应该在合理的权力边界内对合作社和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和引导。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在国家级综合期刊《消费导刊》发表发表论文一篇

参考文献

[1] 章政.中国农业政策前沿问题研究 [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 林木桂.论农地股份合作社与农地产权问题 [J].求实,2001(11) [3] 傅晨. 社区型农村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研究 [J].改革, 2001(5) [4] 刘承礼.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过渡性质: 一种基于内生交易费用理论的评说与前瞻 [J].农业经济问题, 2003(11) [5] 管敏文、蔡裕亮.温岭市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 [J].农村经营管理,2003(11) [6] 钱忠好、曲福田.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经济解析 [J].管理世界,2006(8) [7] 钱忠好.外部利润、效率损失与农地股份合作制度创新[J].江海学刊,2007(1) [8] 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现实困境和出路选择—以苏南上林村为个案 [J].中国土地科学,2009(2) [9]国情调查课题组.土地流转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对A村167个农户的调查与思考 [J].现代经济讨论,2009(9) [10]林德荣.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模式—山东蓬莱市南山王谷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个案调查[J].农村经济,2010(2)

调查方式

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万平合作社进行实地考查,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所以当前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 傅晨(2001)指出目前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既不是股份制, 又不是合作制, 而是股份制和合作制的融合, 这使得该制度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兼容性。王小映(2003)在文章中提出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在特定条件下主要由土地增值收益所诱致的、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它以股份化和合作化的形式实现了组织和管理形式上的一体化,以股份化的收益分配形式满足了社区内的多重需要以及将市场风险分散化,在一体化的基础上以决策权的集中化实现了对土地增值收益等各类潜在收益的挖掘和集体分享。章政( 2005) 认为, 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安排下, 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 降低了产权界定的技术难度, 节省了管理费用, 便于实现土地实物形态上的合并。钱忠好、曲福田(2006)运用科斯的分析思路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制度解析,在分析其外部利润对当事人制度创新行为的影响以及该制度效率损失的制度规则之源基础上,作者指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制度规则的不完善导致了效率损失,其生成、发展或衰败源于外部利润和效率损失之间的对比。要推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生成和发展,就必须努力提升其外部利润、减少效率损失。国情调查课题组(2009)指出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确立农民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观念,明确集体的范围,将集体土地量化给农民,建立体现农民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首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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