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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上保险法中海上灾害与近因原则含义辨析
小类:
法律
简介:
本文分析了国内外关于海上灾害与近因的理论及实践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海上灾害与近因原则的紧密联系,在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属于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时必须结合近因原则。尤其在沉船原因不明的复杂案例中,被保险人必须举证证明海上灾害是导致损失的近因才能索赔成功。最后,笔者对完善我国海上保险法中关于海上灾害与近因的规定提出了建议。
详细介绍:
在英国海上保险法中很早就有了海上灾害和近因的概念,但是对于海上灾害的具体含义却一直没有明确的阐述。因此,法院在审理海上保险案件中,裁判一个案件是否属于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就很困难。尤其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案例不能作为裁判的根据,就更加剧了法官裁判此类案件的困难。本文通过分析大量的案例和国内外有关海上灾害的理论及实践,认为海上灾害至少应该符合两个基本的特点,即与海相关性和意外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属于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应首先判断其是否符合以上两个特点。另一方面,即使保险事故的原因之一符合海上灾害的上述特征,也不能完全肯定被保险人就可以根据海上灾害索赔成功。被保险人还要举证证明海上灾害是损失的近因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在沉船原因不明的案件中,被保险人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原因的可能性,仅举证海上灾害是导致船舶沉没的可能原因之一并不能索赔成功。由此可见海上灾害和近因原则的界定,对于海上保险法的理论和实践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我国海上保险法最早是借鉴英国发展而来的,然而在我国《保险法》和《海商法》中却都没有海上灾害和近因的规定。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快立法,另一方面,在没有正式立法之前,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单中加入海上灾害和近因的规定,以免在日后产生纠纷。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海上灾害”是海上保险法中的重要概念,在目前国内外船舶保险条款中都有海上灾害的规定。但是海上灾害的含义却一直含糊不清,这在海上保险法律实践中引起了许多纠纷和争议。本文分析了海上灾害的主要特点和国内外主要船舶保险条款中有关海上灾害的规定,研究认为要想在实践中准确判断损失是否是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必须联系近因原则。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本文研究了国内外主要的船舶保险条款和有关海上灾害、近因原则的相关案例,并且分析了英国和我国海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先进性:本文参考了目前国内外有关海上灾害和近因原则的主要研究成果、案例和立法例。 独特之处:本文在研究时,将海上灾害与近因原则联系在一起分析,说明了近因原则在海上保险案件中判断是否是海上灾害承保范围的重要作用。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海上灾害是船舶保险条款的主要承保范围,但是由于海上灾害的含义一直模糊不清实践中很容易产生争议。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了海上灾害的主要特点,并且阐述了近因原则的含义和与海上灾害的密切关系。因此法院以后在审理海上保险案件中,判断一个损失是否是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时可以把握本文中研究得出的海上灾害的主要特点,并且结合近因原则进行判断。

作品摘要

从英国最古老的SG保单开始,海上灾害就是船舶保险的承保范围。由于船舶保险条款是列明风险,被保险人要想索赔成功,必须举证证明损失是由于海上灾害造成的。但是因为海上灾害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因此在实践中经常会引起争议。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由于海上灾害种类的多样性,不可能给其下一个准确的概念。但是通过分析大量的案例,我们还是可以得出其主要的特点,即偶然性、意外性和与海相关性。同时又由于现实案件情况总是纷繁复杂,常常会发生多个原因造成损害发生的情况。此时判断损失是否是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时,就必须借助近因原则。近因原则对于确定保险人的承保范围,达到既不滥赔有不惜赔的结果具有重要的作用。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 F. D. ROSE Marine insurance: law and practice, London: LLP,2004 [2] HOWARD N. BENNETT ‘THE LAW OF INSURANCE’, CLARENDON PRESS. OXFORD [3]LIoyd’s Law Report [4]初北平.船舶保险条款研究:(博士论文).大连海事大学,2008年11月 [5]姜琦.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硕士论文).上海海上大学,2005年6月 [6]万仁善.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研究:(硕士论文).大连海事大学,2002年4月 [7]陈慧.论海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硕士论文).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6月 [8]关磊.论海上保险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硕士论文).大连海事大学,2004年4月 [9]杨良宜,汪鹏南. 英国海上保险条款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2版

调查方式

书报刊物、会议纪要、文件、案例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虽然“海上灾害”是海上保险法中的重要概念,从古老的英国SG保单就开始承保海上灾害造成的损失。但是对于海上保险法中“海上灾害”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学者还没有系统的阐述,立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近因原则学者们研究的却比较多。因为我国海上保险法的大部分理论都是借鉴英国的海上保险法,近因原则是英国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而我国却没有该原则。学者们从国外近因原则的产生、发展再结合中国海上保险法律实践,论证了近因原则运用于我国海上保险法的必要性。笔者研究了国内外运用比较多的保险条款、立法和案例,分析了海上灾害的特点,并结合近因原则研究了在实践中如何判断损失是否是海上灾害的承保范围,从而决定保险人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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