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小类:
管理
简介:
草根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却已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提供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福利供给仅依靠政府部门远远不够,“社会福利提供”这一意义重大的任务亟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加入。本作品基于实际情况,立足保定,放眼全国,选取草根非营利组织“公益保定”为案例,通过田野调查来探寻其产生的过程、根源及运作方式,深入考察了其提供社会福利过程,发现并总结其发展困境,构建具有创新性的对策体系。
详细介绍:
在转型时期的中国,作为新生事物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福利供给中正在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限制。 本项研究选取草根非营利组织“公益保定”为案例,通过田野调查来探寻其产生的过程、根源及运作方式,并且深入考察了其提供社会福利过程,发现并总结其提供社会福利的组织优势及发展困境:主要有法律困境、人力资源的困境、资金困境、公信力困境、专业知识困境、组织结构困境、资源整合困境。在此基础上,本项研究主要从政府和草根非营利两个方面着手,为推动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构建了以政府、草根非营利组织、企业、社会公众以及媒体为主体的对策体系。 文中不仅说明了草根非营利组织对于我国当代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意义,还进一步阐述了其对中国公民社会形成、发展的借鉴意义。

作品图片

  •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 福利提供新主张,草根非营利组织来帮忙——基于“公益保定”的实证研究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作品目的:以“合法性”与“有效性”为立足点,为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提供对策建议。 基本思路:选取“公益保定”为案例,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剖析目前中国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动力根源、运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同时通过与官办非营利组织的比较,寻找出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优势和困境。在此基础上,探讨在中国目前的社会背景下,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对策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领域前瞻: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社会福利的供给,尚未引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部门的足够重视。 方法科学:立足田野调查,结合文献资料,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内容现实: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社会福利提供是重要的社会事实。 视角独特:从功能定位与能力建设的视角出发,致力于为草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福利提供对策建议。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实际应用价值:研究此题不仅有助于了解我国目前福利供给中草根非营利组织的形成过程、根源、作用及科学内涵。探讨了福利供给中政府与草根非营利组织的功能依存与有机互动关系,为政府更好的提供社会福利开辟了新途径。 现实指导意义:揭示了草根非营利组织对中国当代社会管理及社会建设的意义,以及中国公民社会新行为模式的特点和形成发展规律,为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部分理论依据。

作品摘要

草根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却已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提供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福利提供机制的逐步完善,草根非营利组织在福利提供机制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政策体制、法律建设的不完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受到冲击。当前,政府是社会福利供给的主力军,但诸多的事实证明,福利供给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远远不够,“社会福利供给”这一意义重大的任务亟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力量加入,政府与草根非营利组织携起手来共同完善社会福利的提供机制刻不容缓。 本作品基于上述背景,立足保定,放眼全国,选取“公益保定”这一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主体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归纳了公益保定的产生、发展及活动开展状况,并通过对现状信息的剖析,指出了福利供给中,身为中国当代草根非营利组织“公益保定”相对于官办非营利组织的优势,最后概括出当前草根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福利供给中的困境。对策方面,本作品以草根非营利组织的与政府间功能依存与有机互动关系相结合,以福利提供中草根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为基点,构建了以政府、草根非营利组织、企业、社会公众以及媒体为主体的对策体系。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1、2011年4月13日,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本作品出具了书面鉴定,并进行推荐; 2、2011年4月13日,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本课题小组以表扬信的方式进行表扬; 3、2011年4月15日,保定市民政局民间管理组织处对本项目调研进行证明 4、2011年4月22日,保定市民政局对本作品进行推荐。

参考文献

[1]蔡宁,田雪莹.国外非营利组织理论的研究进展[J].重庆大学学报,2007,(13) [2]唐斌.中国非营利组织研究的新进展[J].社会学研究,2005,(07):70-73 [3]邓国胜.草根NGO之惑——中国草根NGO发展的现状与障碍[J]社会观察.2010,(05),11—12 [4]黄波,吴乐珍,古小华.非营利组织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63-64 [5]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10-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规划财务司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告[EB/OL]. [7]韩国明,姚青.非营利组织:有效促进企业履行社会公益责任[J].广西社会科学,2007,(06):166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研究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主要关系模式现存理论主要有,吉德伦、克莱默和赛拉蒙的政府——非营利组织关系的类型理论。理论主要提出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模式。其中,合作模式主要是“合作的卖者”模式。关于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关系模式理论方面,Andreasen在研究中提出了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合作的三种形式。Walter基于各自动机和建立关系的期望,分析了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合作的六种形式。 国外的非营利组织发展起步早、理论实践和管理模式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在不同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下,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面临的困境也就有所不同。如何协调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引入“合作伙伴模式”,需要充分考虑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的特点,以及我国政府、企业与非营利组织间的关系特点来创制出符合我国非营利组织,尤其是草根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关系模式。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非营利组织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理论和实践都没有形成国外学者一样成熟的理论体系,但随着近年来非营利组织发展趋势的不断壮大,我国学者也提出了具有代表性意义的理论研究。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理论研究方向主要存在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分类与界定、我国非营利组织兴起的动力来源、我国非营利组织运行的基本特征以及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困境与解决对策 等方面。但由于处于理论研究初始阶段,我国学者更多地把眼光放在了国内非营利组织自身的产生、发展以及运作特点和发展路径等方面,对于如何理顺政府、市场与非营利组织三方的关系深入研究还很匮乏。 我国学者的理论研究重点都在于官办非营利组织,对于民间草根非营利组织研究甚少,在许多学者的研究中也将草根非营利组织划入到民政部门管理体制范围之内,作为直接受政府审查和监管的体制内非营利组织看待,却忽略了现今社会民生福利领域内已经逐步兴起的,政府管理体制外纯粹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往往这些数量庞大、范围广泛、扎根城乡基层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往往又能在其服务领域内提供民生福利,发挥其积极社会效应,服务基层民生福利。这些体制外草根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遇到的困境往往是来自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我国学界理论研究目前还没有就此类草根非营利组织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或者发展模式。这也是我们要在项目研究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