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见义勇为救济制度立法完善研究
小类:
法律
简介:
见义勇为不但乃传统美德,更是社会正义得以维持之一大助力,但如此重要的一种行为在我国却往往不但得不到应有之回报,更是成为勇者们穷困潦倒,身陷泥沼的开始。故而完善此种制度能使得见义勇为行为得以倡导与长存,勇者得以救助,正义得以维持。
详细介绍:
现存之国家的立法的缺乏与各地立法之混乱,导致见义勇为的救济体系岌岌可危。而我国现存救济制度的不足无疑会扼杀此种美德的延续与生存,因此,本文通过论述立法完善的建议,建立社会救济机制的可能性以及具体意见,对于完善见义勇为之救济体制给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案。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见义勇为之英雄义举在生活中不断上演,而本应备受褒扬与敬重的勇士们却往往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与不足,无法得到应有之救济,而独自承受着种种不公与磨难。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之见义勇为立法现状,对比世界各国之所长,分析我国法律之缺陷之处,进而提出改善之观点,以求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之惨剧不再。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文科学而全面的分析了我国立法之现状,又将目光放之于四海,观他国之长,以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全面而科学之视角,提出了切实可行之建议与意见。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观之我国“见义勇为”之立法及现实,英雄们往往助人于危难,最后却被社会所遗忘,如果让这一法律的缺失继续,那么,无疑会使得美德无法再延续,社会无法再和谐,人性之善无法得以坚持,后果如何,不堪设想。故有此文之立法等建议,以求扬人性之善,还家国以安。

作品摘要

见义勇为乃中华传统美德,但是这种美德在我国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勇为者遭受人身与经济的双重损害却无处获得帮助。国家的立法混乱与统一立法的缺乏,导致见义勇为的救济体系岌岌可危。而我国现存救济制度的不足无疑会扼杀此种美德的延续与生存,因此,确立国家先行救济与完备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合理完备之救济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曾经登于《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2期107-110页

参考文献

司坡森.论国家补偿[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 孟庆莉.关于我国目前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问题的思考[D].上海:复旦大学,2009 赵肖筠, 沈国琴.见义勇为保护立法的法理思考[J].现代法学, 2001,(1)

调查方式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外无论大陆法系亦或英美法系都有所涉及与相关之规定,而观之我国却存在种种缺乏与不足,从而导致对此一美德保护之力不从心,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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