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甘肃省农村村民自治及存在问题探析
小类:
社会
简介:
以“甘肃省农村村民自治及存在问题探析”为题,对甘肃省中东西三个地区的农村村民自治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我小组成员利用节假日对自己家乡农村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利用发放问卷,实地调查的方法进行了解。了解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民民主意识的强弱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情况及其所存在的问题。
详细介绍:
(一)本课题研究的目的 和谐的乡村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就要协调好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之间的各项关系。村民自治制度的功能定位,以及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村民自治实践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本课题通过实际考察,全面、真实,系统地扫描甘肃落后农村在村民自治运行中面临的社会焦点问题,理清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挖掘梳理存在问题的根源,努力探索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对策思路,揭示村民自治运行的一般规律。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第一,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研究,从基层制度的健全上,有利于推动甘肃农业的科学发展进程。第二,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研究,从推动基层制度的健全发展上,有利于推动甘肃农村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关系的研究,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指导思想及目标 本课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就巩固和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的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切实解决农村民生等问题,结合甘肃的省情,为甘肃农村政策的落实提供阶段性的实证比量研究和决策依据。从而推动甘肃农村社会改革,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本课题主要围绕“三农”问题中甘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关系的问题进行了实证调查和理论分析,提出了甘肃村民自治建设中关于政治文化、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见解和科学方法,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甘肃农村政策的落实提供了阶段性的实证比量研究结果和决策依据。因此,课题研究的目标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展开的, 第一是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视野下,针对甘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对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的现实表现,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从矛盾中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使甘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框架下,走向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轨道。 第二是针对甘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结合甘肃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理顺二者的行政管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和人文关怀关系的理念,就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第三是在强化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就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问题,探讨完善村民自治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途径。 第四是通过制度理念的研究与论证,从制度创新方面就甘肃乡镇政府由行政领导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中,探讨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措施。 第五是针对甘肃乡镇政府就加强和培育村民的法律意识问题,村民参政、议政的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第六是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将人文关怀的研究引入到甘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之中,体现人文关怀的终极价值目标。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了解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民民主意识的强弱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情况。为农村经济、政治健康发展、协调发展提供直接服务;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基本思路:1.当前我省农村自治的现状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2.我省在农村自治化过程中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3.农村自治化会给国家和农民带来哪些影响?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科学性:依托地区劳务输出的优势特征,结合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实证性研究方法,通过定量调查与抽样分析,结合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学术观点,进行定性分析。 2. 先进及独特之处: 将社会学研究与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人口学等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对此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对农村的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全面阅读总结。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有助于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民民主意识的强弱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情况;有助于为农村自治化全面展开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分析。 现实意义:(1)为我省农村自治化全面展开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建议;为农村经济、政治健康发展、协调发展提供直接服务;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2)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积累尽经验。

作品摘要

村民自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制度基础。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中国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推进村民自治的实践中,面临一些难点和困境。本文从乡村党政关系,现行法律、法规,基层行政管理模式和村民的综合素质等层面对甘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根源性的剖析。并提出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基层行政治理模式变革,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乡村干部和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对策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学生参与由指导教师主持的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甘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问题研究” 获甘肃省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实现途径—以甘肃村民自治为例”获甘肃省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本色,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 [2]费孝通.礼治秩序,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8 [3]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213.218. [5] 吴理财:乡村关系与基层民主,载李凡主编.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2000-2001[M]. .东方出版社,2002:128. [6]景跃进.政治空间转换:制度变迁与技术操作[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6. [7]吴毅,吴淼.村民自治在乡土社会的遭遇——以白村为个案[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82. 调查区域:酒泉市瓜县,定西市渭源县,平凉市静宁县,庆阳市庆城县,临夏市康乐县见附件一,调查问卷见附件2

调查方式

主要调查方式:1、发放问卷2、实地调查3、查阅资料、书籍、报刊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目前,全国60多万个村委会,已全面实行了《村组法》,村民自治制度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在不断完善。目前已有28个省份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8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90%以上的农村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各地基层选举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普遍推行。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际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制度性结构问题,这就是本课题组要正视的并研究的问题。 国内理论界对于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研究,从改革开放后已经拉开。从80年代末到至今,已掀起了三次高潮。尤其是十六大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十一五规划”和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都需要理论界做出理论应对。所以,对于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问题的研究,从目前的理论成果来分析,主要集中在当前乡镇存在的问题,乡镇的治理模式,乡镇的治理趋向,乡镇改革,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等几个方面。如赵宝煦的《行政机构改革透析——中国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研究》,齐明山的《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出发点、重点、难点》,金太军的《行政组织变革中的动力与阻力分析》等,而吴理财认为现行乡镇政府的“条块分割”比较严重,新型村民自治对固有的乡镇政府权威提出了权力挑战,农民负担和乡镇财政困境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结构性社会问题的焦点。徐勇教授认为乡镇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乡级机构未能发挥相应的机制功能,面对上级的任务型管理,乡级管理负担过重,乡级体制严重脱离基层社会的建设需求,不断扩张的行政与相形见绌的财政矛盾日益尖锐。其他学者基本上都认为是农民负担、机构膨胀、人员超编、职能错位或不到位、财政困难或浪费等。[2] 韩国启明大学教授赵涛星的《论中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一文中指出:“中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说到底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一个缩影。导致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失衡的原因,多半是乡镇政府变“指导关系”为“领导关系”所致。依法对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进行制度性定位,理清二者的权力角色关系,不仅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充分需要,也是从根本上理顺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关键所在。[2]陈华栋、顾建光.中国乡镇问题研究综述及思考,《求索》,2006年第3期,第44-46页。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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