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再认识
小类:
法律
简介: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解决环境侵权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相关制度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主要是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未能解决的难题,相关法规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导致在诉讼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反而成为了寻求救济的桎梏。本文意图通过梳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理论,同时结合中外相关实践情况,对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详细介绍:
本课题分为两部分:主报告和研究资料 主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系统整合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并对相关理论焦点作出分析。 第二部分,考察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的制度和实践情况,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创新做出评述。 第三部分,比较国外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情况,分析借鉴国外经验的可行性。 第四部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分析和一些配套补救制度的评述。 第五部分,总结。 研究资料内容: 研究资料之一,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一点思考和认识,对现有的制度和一些做法进行讨论。 研究资料之二,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经验及借鉴,分析比较国外的经验以探究中国借鉴国外制度的可行性。 研究资料之三,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全面、系统的对相关理论问题做出评述。 研究资料之四,环境诉讼制度考察及我国的环境诉讼状况,考察现有制度以及诉讼状况。 研究资料之五,相关地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践情况调查报告,对各地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进行调查分析。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外发展的较为成熟,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发展步履维艰,其涉及民法、诉讼法、法理学等多个学科,无论在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领域,环境公益诉讼都是引人关注的话题,却至今尚未有人做出系统的研究。故本作品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研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发展和实践状况,对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提供一定的参考基础。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目前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需要很大的完善,学界已经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作出一定的探讨,比较了国外的相关制度,实践中也作出一定的创新试探,本文试图通过全面、系统地研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梳理尚存的争议焦点和关键问题,同时比较国外的相关制度经验,对我国如何改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一定的理论探讨。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国外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业已完善,而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却远远落后于实践。本课题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内涵进行梳理和探讨,对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的必要性 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理清其理论依据和涉及到的争议焦点,以期为我国完善和推广环境公益诉讼提供理论借鉴。

作品摘要

1.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私人实施法律理论、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妨害公众理论等。理论界,对于如何区分“公益”和“私益”、起诉的依据是权利还是利益、以及环境权内涵和外延都存在争议。 2.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通过环境民事诉讼和环境行政诉讼得以实现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创新的尝试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实行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3. 目前法律层面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最大瓶颈是对于原告资格的限制过于严格,不利于对权利或利益进行保护。实践中还存在着举证难、鉴定难等问题。理论界出现了一些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改进建议或是补救制度,但是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值得进行再商榷。 4. 系统比较分析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美国和英国各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讨借鉴国外制度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5. 总结: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领域中最大的障碍有三个:一是诉讼法对于原告资格限制过严;二是理论研究不够充分,立法严重滞后,导致许多行为无法可依,缺乏保障;三是诉讼成本太高而违法成本过于低廉,变相的激励了环境侵害行为。以上三方面是立法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09年11月,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研开发处、教务处、团委开展北方工业大学“科园杯”大学生科技活动中,本课题获得二等奖,指导教师:陈兴华 2009年第四期法商论丛,《我国循环经济法下的环境责任研究》石爽

参考文献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关丽,《美国的环境公民诉讼制度》,《世界环境》2008年第1期。 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 4、《环境法》【日】原田尚彦著,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彭凤至:《德国行政诉讼制度及诉讼实务之研究》,载《台湾“司法院”研究年报第十九辑》,“司法院”印, 1999年。 6、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7、《试论建立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的国家责任》 离锴 周辉 在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 8李劲著:《环境侵权论》,长江出版社2006年版 9、吕霞.《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和种类———从对“公益”的解剖入手》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9,第3期 10、高利红、余耀军:《环境民事侵权同质赔偿原则之局限性分析》《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 □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和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其他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环保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环境污染以及自然资源的破坏造成的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然而传统诉讼制度只着重解决“私益”,由于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往往众多且具有不确定性,当公众利益受到侵害时,传统的法律制度无力救济人们的合法权益,众多的环境侵权案例催生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推动其发展完善。 环境公益诉讼区别于普通诉讼的最大特点在于其着眼于环境公益的保护,将诉讼原告资格由直接利害关系人拓展至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体,诉讼请求也从法律保护的权利拓宽至可能存在的环境“利益”。至今,国外许多国家通过立法、确定判例的方式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更好的保护本国公众的利益和环境。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在我国,该制度面临着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对于环境利益的是否存在、环境利益中“公”与“私”的边界如何确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哪些、环境公益诉讼是否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等问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顺利推行的障碍。 除此以外,我国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赖以存在的立法和司法环境也存在相当多的不合理之处,一方面,由于制度的落后,普通公民环境维权极为不易,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状况日益恶化。在此背景下,包括从最高司法机关到地方地方政府开始积极探索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学界对此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论述颇多,对分别从环境公益(如吕霞的《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和种类———从对“公益”的解剖入手》、颜运秋的《公益诉讼理念研究》、吕忠梅的《论公民环境权》)、诉讼制度的缺陷(傅剑清.《环境公益诉讼若干问题之探讨》、李挚萍的《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优劣分析和顺序选择》、崔伟的《检察机关是公益诉讼的适宜主体》、齐树洁,林建文.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陈兴生等的《民事公诉制度质疑》、王福华的《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之角色困顿》、孙谦的《检察理论研究综述》等)、国外相关经验的借鉴(李艳芳的《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启示———关于建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借鉴性思考》、彭凤至的《德国行政诉讼制度及诉讼实务之研究》)等方面作出一定的研究,但是至今尚未作出系统性的研究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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