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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 发表于 2021.4.25| 点击数12567

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挑战杯”等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并争取在“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A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B类,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C类)(B类和C类项目限定在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学科领域内)和创业计划项目(D类)四类。此外,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在国际、国家和省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A、B、C类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的研究工作,且合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凡申报者超过三人,须申报集体项目,且要确定一位学历最高的申报者为负责人。项目按学历最高的申报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项目。D类项目必须组织跨专业的创业团队进行申报。

(三)设立港澳台侨学生专项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港澳台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促进港澳台侨学生与内地学生融合发展,特设立港澳台侨学生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且港澳台侨学生人数占团队总人数的50%及以上。其他要求同上。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做好立项申报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为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拟定一系列项目选题供学生参考,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决定。

(三)申报者需于2021年5月11日前,按照要求在暨南大学“挑战杯”官方网站(jnu.tiaozhanbei.net)申报立项,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完成提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该表由网上系统导出生成)报送至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跨学院的申报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

(四)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后,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汇总表由网上系统导出生成)于5月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统一报送至学校团委。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一份,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和寄送申报材料。

四、立项评审和资助

    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组织专家从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及参赛潜力等诸多方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暨 南 大 学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