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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 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 发表于 2013.1.16| 点击数10907

新闻标签: 作品 学术 挑战杯 科技 竞赛 课外

各团总支、分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营造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氛围,促进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促使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脱颖而出,并为迎接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准备,经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九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说明

(一)参赛范围。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竞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二)作品内容。参赛者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兴趣和方向,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三)格式要求。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以四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行间距26磅,字数在8000字左右(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标题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学术论文按科技论文格式撰写。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提供样品并附说明,文档格式参照学术论文的要求。文档打印一式两份,连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送交校团委。

(四)作品评选。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经初评筛选后,聘请有关专家对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作品予以指导,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完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提出获奖名单;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对被质疑作品的参赛资格进行评判。希望各级团组织以“挑战杯”竞赛为契机,广泛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五)奖励办法。作品设立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另外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三、日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中旬)

召开有关会议,公布竞赛方案,下发竞赛预备通知。开通“挑战杯”竞赛网页。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广泛宣传。

(二)作品初审和申报(3月中旬—4月上旬)

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所有参赛作品由学院进行初审后,以团总支为单位申报。

(三)竞赛初评和专家指导(4月中旬—4月下旬)

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对有一定学术创新价值和科学价值的作品进行专门指导,并做进一步补充性的研究和完善。

(四)竞赛作品终评和上报(5月上旬)

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对上报参赛作品予以公示,并统一组织填写《申报表》,做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竞赛活动是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的良好机遇,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挑战杯”竞赛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调查摸底,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青年学生做好选题、研究、论文撰写和科技发明制作工作,提供一定的技术和条件支持,多出好成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力争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扩大该项赛事在广大师生中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围。

(三)建章立制,健康发展。各单位要努力协调各方面力量,尽可能地赢得多方面支持,改善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科技创新和创业的环境;要建立健全“挑战杯”竞赛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

 

 

                       校团委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科技处         实验室管理处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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